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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龙府办〔2010〕74号

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龙岗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岗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组长由熊小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场监管、公安、文体、贸工、知识产权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贸工、教育、监察、知识产权、财政、文体、农林渔业、城管、公安、市场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药品监管、烟草专卖、海关等部门及各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龙岗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本次专项行动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电子通讯、计算机及其配件商品,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地下窝点,彻底捣毁制假场所及工具,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重点针对横岗、龙岗、龙城街道辖区开展大运会特殊标志和建材钢筋类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平湖、坂田街道辖区开展手机及其配件、啤酒饮料类的知识产权保护行动。

  三、工作分工

  (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区贸工局。督促大型零售企业加强对所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对主办或承办的展会活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检查监督工作。

  区文体局。负责辖区文化市场的整顿与规范,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等行为。联合有关单位对区内各公共图书馆进行检查,提升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意识和水平,清理侵权盗版的教材和其他类别图书。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涉嫌利用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相关信息服务市场秩序。

  区农林渔业局。负责对种子质量的监督,配合上级部门及相关机构,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无授权品种等假劣种子的行为。

  区城管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龙岗市场监管分局。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强图书、软件和音像制品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制止恶意抢注商标。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利用互联网、通信与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做好高交会等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龙岗药品监管分局。依法严厉打击制造、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辖区内药店、医疗诊所的监管。

  龙岗区烟草专卖局。依法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卷烟生产、经销企业及流通环节的监管。

  各街道办。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本地域出租屋的巡查及管理工作,领导、组织和协调辖区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队、派出所等部门及各社区居委会,针对重点市场、重点街道、重点社区开展综合整治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二)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

  沙湾海关、布吉海关。负责依法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强口岸监管,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

  龙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强化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重点针对出口大宗商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清查和整治行动。

  (三)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龙岗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大案要案的立案侦查工作,充分发挥侦查和技术手段优势,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利用互联网、通信与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专利、设计专利的诈骗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知识产权案件和制假售假案件,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支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各单位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四)加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机关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相关单位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配合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监督责任,开展专项检查。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区教育局。加强知识产权宣传进校园工作,结合大运会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素质教育工作,培育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区知识产权局。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龙岗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措施和成效,用好区知识产权促进政策,推动辖区企业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制度。

  各相关单位在专项行动中要注意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突出宣传专项行动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等,营造声势浩大的专项行动工作氛围。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全区专项行动协调会,研究拟定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府办印发,牵头组织召开全区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各有关单位按照全区部署分工,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余玉辉、张凯,电话:28910835,传真:28905596)。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

  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和具体的落实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要加强情况通报和执法协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区领导带队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检查等形式,对各单位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特别是大运会特殊标志保护及平湖街道打假摘帽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发现失职渎职的,将启动问责机制。各单位要对本系统、本辖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区监察局要配合领导小组开展督查工作,为专项行动提供纪律保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

  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包括做法、成绩、经验、问题、建议等。领导小组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

  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即将在我区召开,今年平湖街道被省打假办定为“全省打假警示区域”,这对我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 行动的顺利开展,有效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将其摆上突出位置,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细化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强化监督考核。

  (三)密切配合,强化执法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本次专项行动与日常开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衔接,加大巡查、执法和监管力度。要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的不法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要建立执法协作,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加强信息通报

  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可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信息数据报表格式。原则上,公安、市场监管、文体、药品监管、城管、检验检疫等部门每月至少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次情况和信息数据(每月15日前和30日前)。如遇重大情况,随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发专项行动简报,做好信息统计和相关工作。各单位的总结于2011年3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畅通举报渠道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电话投诉举报等渠道优势,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六)加强宣传报道

  要大力宣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必要时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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