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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2012)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龙府办〔2010〕60号

各街道办、区府属各单位、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龙岗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2012)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龙岗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2010—2012)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龙岗区火灾防控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以“平安龙岗、平安大运”为目标,以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推动街道和社区消防工作“五个基本建设”、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提升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我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傅新江同志担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1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区政府督办专员周江涛兼任办公室主任,龙岗公安消防大队李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措施与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

  区政府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保障消防发展经费。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抓紧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将街道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结合我区城中村、社区水网改造工程,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到2010年底,市政消火栓达到国家标准。区政府、街道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区政府将对各部门和街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区、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完善全区消防工作体系,包括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监督防范体系、应急救援与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

  (二)进一步落实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全面推行一岗双责

  全面推行部门与领导干部个人一岗双责,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定期通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进一步落实街道、社区“五个基本建设”

  1.落实基本组织建设。街道、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到2010年底,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要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街道、社区要全部落实消防安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与辖区公安消防中队、社区消防安全办公室与社区消防警务室要统一协调,各负其责,抓好辖区消防工作的落实。

  2.落实基本制度建设。街道、社区要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开展防火安全检查。“三小”场所(即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落实基本队伍建设。街道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站,可以实行1队站多点,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兼职消防队),配备必需的消防车辆、器材;重点防火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到2010年底,所有街道、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4.落实基本设施建设。通过“十二五”规划,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和发展。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5.落实基本教育建设。街道、社区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和宣传橱窗等固定阵地,全面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做到“有志愿消防宣传队伍、有固定消防宣传牌(栏)、有消防宣传教育内容”。区内广播线电视、报纸等媒介要广泛进行消防公益宣传。

  (四)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各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会引导人员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开展提示性宣传,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1年大运会举办前,涉及运动会的相关场所全部达标,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到2012年底,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五)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部门要与各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大运会期间,消防部门要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三分三定”(分部门、分区域、分重点,定人、定岗、定量)要求,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定期培训消防监督人员,提升消防执法能力。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推行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网络远程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单位的“五进”活动,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加大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力度。

  4.提高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水平。建设消防监督管理的网络系统,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工作。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依法推动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建设,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探索建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推动社会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继续推动我区消防管理创新的尝试:一是推动消防管理进物业;二是充分发挥保安员在消防防范与扑救中的作用,全面培训提高保安员消防素质;三是建立社区消防警务室,以此为中心建设社区消防工作网络;四是建立独立的街道专职消防队站,充分发挥专职消防队站扑救与防范的三项职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区政府已于2010年5月17日和9月16日2次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述职讲评,落实考评问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10月15日)

  各单位要按照防火墙工程工作重点内容,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采取政府主导、标准先行、部门联动、专群结合的原则,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消防监管合力,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形成全民消除隐患的强大攻势,实现防火墙工程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11月)

  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工作职责,做好防火墙工程各项迎检工作,确保每年的迎检工作和2012年11月的总体验收工作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涉及单位多、内容广、要求高、任务重,各项工作非常紧迫,2010年底公安部将牵头组织第一年的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考评,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能。

  (二)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各单位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点面结合,全面推进。要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要克服厌倦情绪,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对工作薄弱、进度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加强帮扶,确保实效。

  (三)加强督导,考核验收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每季度对全区进行1次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力争以优异成绩迎接2012年11月的总体验收。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重点进展情况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924832),每年的5月30日和11月1日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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