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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府办〔2009〕53号关于印发沙湾河上游水土流失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沙湾河上游水土流失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区对城市开发建设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和裸露山体缺口进行了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开发建设活动大量增加,违法弃土行为时有发生,沙湾河流域上游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直接影响着沙湾河的防洪安全、水质改善工程和周边生态景观,严重威胁深港重点水源地深圳水库水质的安全。为控制水土流失,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改善生态景观和投资环境,现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区的水土流失情况

  经调查,截至2009年6月上旬,沙湾河流域上游的水土流失地块共有11处,水土流失面积53.57万㎡。其中,生产建设项目5处(面积13.57万㎡),堆土弃渣6处(面积40万㎡),分布在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下李朗社区、厦村社区、丹竹头社区和横岗街道六约社区,主要由于开发建设扰动土地、余泥渣土乱堆乱倒等人为因素造成。

  二、整治目标

  在2010年底前按要求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消除水土流失隐患。弃土场、裸露边坡整治要有显著成效,生态和景观改造要有明显改善。各项整治技术指标如下:

  (一)通过布设合理有效的排水、沉砂措施,建设项目施工期红线内的泥沙输出量控制在500t/k㎡·a以内,避免水土流失危害。施工结束后,红线内的泥沙输出量控制在200t/k㎡·a以内。

  (二)保证边坡稳定安全,体现生态绿化防护,避免边坡石质化,边坡的植被覆盖率达95%以上。

  (三)弃土弃渣的拦渣及整治覆盖率达95%以上。

  (四)处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地块林草植被恢复系数达95%。

  三、治理原则

  (一)认真贯彻实行“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管理规定,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防止发生新的水土流失。

  (二)坚持“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谁的土地权属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和跟踪落实情况。

  (三)在措施布局上,永久性措施与临时性措施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泥沙控制工程与生态绿化相结合,开发建设与水土保持生态学原理相结合。

  (四)针对沙湾河流域上游的水土流失现状,依轻重缓急进行整治,重点整治的对象为丹竹头弃土场、豆制品厂东侧边坡、下李朗弃土场、牛始埔落马石弃土区、早禾坑吉厦海绵厂后山坳弃土区、横岗深坑村后山弃土场等明显影响水质安全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块。

  四、整治计划与任务分工

  (一)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治理资金。对业主单位明确的地块或在建项目,根据“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由业主单位负责出资治理。对由于城市化转地过程中破坏性开发或违法弃土填土造成水土流失,且暂无法认定或追溯责任单位,但确需治理的地块,由区政府先行投资进行治理,区政府和所在街道办依法向最终认定的治理责任人追索。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对列入本次整治范围的水土流失地块,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要求,按规定的时限落实具体整治措施。

  (三)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按《沙湾河上游保护区水土流失治理责任分解表》(见附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及早消除水土流失隐患。重点水土流失地块治理责任分解如下:

  1、丹竹头弃土场(丹竹头大片土地空置地)、早禾坑吉厦海绵厂后山坳弃土区的违法弃土问题由南湾街道办执法队负责处理,坚决遏制乱填土现象。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由南湾街道办负责,于今年12月底前提出全面的整治计划和设计方案,经区水务局技术审查后报送区发改局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于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2、横岗街道六约社区牛始埔落马石弃土区的违法弃土问题由横岗街道办执法队负责处理。横岗街道办要责成六约社区牛始埔居民小组进行治理,并于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区水务局负责督办。

  3、横岗街道六约社区深坑村后山弃土场的水土流失问题由横岗街道办执法队负责处理。横岗街道办要责成深坑社区居委会进行治理,并于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4、根据市政府2009年27号、301号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丹竹头豆制品厂东侧边坡水土保持工作由南湾街道办负责实施,并于2009年12月底前将相关计划及设计方案报送区水务局进行技术审查后,报送区发改局纳入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于2010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5、关于下李朗弃土场(下李朗社区广深铁路旁)的违法弃土问题,对于其中8万㎡已完成转地手续的物流用地,由区贸工局责成项目单位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对尚未完成转地手续部分的地块,由南湾街道办负责治理,制止违法填土行为,于2009年12月底前提出全面整治计划和设计方案报区水务局技术审查后,报送区发改局纳入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于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水土保持是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河道生态安全的保障,也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方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努力建设生态龙岗,以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2011年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

  (二)工作责任要到位。各相关单位要把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中,作为执政为民、履行职责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此次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作为各责任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内容。

  (三)资金投入要到位。政府负责投资的治理项目由区发改局立项并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区财政局按项目实施进度予以支付。对于其他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审批的水保方案,积极主动投入资金进行治理,各项目主管单位抓好监督落实工作。

  (四)措施落实要到位。各部门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区水务局要于每月初将各项目治理进展情况汇总报告区政府。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对违法填土行为要依法进行惩处,杜绝违法弃土现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各项目施工单位加强监管,将不落实水保措施的单位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我区建设项目招投标。各建设项目完成后,要向市、区水务部门申请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专项验收未通过的,规划部门不得进行规划验收,项目不得投产使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沙湾河流域上游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跟踪报道,对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不积极进行治理的责任单位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五)后期监管要到位。按照“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根据土地权属管理原则,各土地权属单位要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坚决杜绝乱填乱倒的弃土行为,严格执行“谁造成、谁治理”的原则,在治理旧的水土流失的同时,防止新的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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