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工作方案
为落实《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精神,根据《深圳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区级考核评估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食用碘盐消除碘缺乏病是关系提高全民族人口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普及食用碘盐、防治碘缺乏病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整治盐业市场,确保以食用碘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有效落实,确保我区如期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龙岗区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吴以环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发改局、贸工局、教育局、财政局、龙岗工商分局、龙岗质监分局(区打假办)、龙岗盐务分局和各街道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段小贝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二)区卫生局负责碘缺乏危害防治和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防治、监测、健康教育、技术培训和督导,检查餐饮服务业、集体食堂使用情况及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区发改局、贸工局、龙岗盐务分局负责对辖区内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检查集贸市场中批发食盐及商场、超市、零售店铺销售情况及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全区中小学消除碘缺乏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区财政局负责龙岗区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工作资金保障。
(六)龙岗工商分局要把非碘盐的查处工作纳入市场管理,禁止非碘盐在市场销售。
(七)龙岗质监分局(区打假办)负责碘盐质量监督控制,提高碘盐加工技术、保证碘盐质量。
(八)各街道办加强对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组织街道执法队对出租屋、铁皮房、工棚等场所进行检查,查看有无生产、存放假冒伪劣食盐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管理指标
1、组织领导。区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规划》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在组织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障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巩固和完善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机制情况。
2、碘盐管理。在碘盐流通、销售和监管等环节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确保供应合格碘盐的相关措施等。
3、监测与防治。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开展监测,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实验室质量控制考核,结合我区实际,适时开展应急补碘工作等情况。
4、健康教育。按要求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健康教育和“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及目标人群的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情况。
(二)技术指标
1、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
2、8-10岁儿童尿碘水平。
五、考评标准
对管理和技术指标进行考评,达到以下条件者为达标:
(一)管理指标。在组织领导、碘盐管理、监测与防治、健康教育宣传4方面的考评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
(二)技术指标。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0%;8-10岁儿童尿碘含量中位数大于或等于100µg/L,且尿碘含量低于50µg/L的比例不超过20%。
六、考评程序
(一)区级达标考评。区政府组织区卫生局、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教育局、龙岗盐务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区级考评组,配合市级考评组开展对本辖区的达标考评工作。
(二)省级考评抽查。向省级考评组申报达标区,配合省级考评组开展对本辖区的达标考评工作。
(三)国家级考评验收。配合国家级考评组开展对本辖区的达标考评工作。
七、考评方法
(一)现场考评
1、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试行)》,采用考评当年碘盐随机抽样监测的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
2、儿童尿碘水平。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各随机抽取1个街道(不足5个街道时全部抽取);在所抽取的每个街道各随机抽取1所小学;在所抽取小学各随机抽检20名8-10岁儿童(男、女各半)的尿样(尿碘的测定工作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WS/T107-2006方法检测)。
3、健康教育状况。在上述抽取的每所小学,采用问卷调查30名5年级学生的健康教育知晓情况,不足30名时全部调查。
4、碘盐销售网络。在上述抽查的每个街道及小学所在居委会中,分别调查碘盐销售网络建设、碘盐销售点数量和分布、碘盐货源和销售量等情况。
(二)查阅资料
1、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防治碘缺乏病相关文件资料,重点了解部门协作、依法行政等方面情况。
2、盐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在碘盐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3、地方病防治机构近3年开展碘缺乏病监测、专题调查、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资料。
4、各相关部门开展防治碘缺乏病健康教育的资料。
(三)填写报表
通过查阅、收集相关文件资料,核查数据,统计分析等,填写《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填报表(表1-8)》(见附件1)。
(四)撰写区级考评报告。
八、工作进度
2009年8月底前,我区要完成市消除碘缺乏病考评组组织的综合考评。
九、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是一项政府工程、民心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协调落实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措施,确保消除碘缺乏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考评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互相沟通协调,密切合作。
(三)周密部署,按期完成。考评工作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周密部署,计划好时间,按期完成。
(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完整地收集并整理近三年(2007-2009年)本部门在实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有关的资料(包括声像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等),在我区综合考评前10日提交区卫生局,区卫生局负责对本辖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资料进行汇总,供考评时查阅(联系人、电话:赖小生,89551029;李刚,2892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