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09年 > 第7期

深龙府办〔2009〕39号关于印发龙岗区组建专职兼职志愿消防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组建专职兼职志愿消防队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八日

  龙岗区组建专职兼职志愿消防队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广东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101号)和《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全面加强我区街道专职消防队、社区兼职消防队、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三支队伍的建设,建成一支“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职责明确、运行高效”应急救援骨干专业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龙岗区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傅新江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安监局、龙岗公安消防大队、现役武警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龙岗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龙岗公安消防大队韩光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武警消防大队李日栋同志兼任,人员从龙岗公安消防大队、现役武警消防大队相关科队抽调(办公室联系人:张守仁,联系电话:13902486325,28924213,传真:28924415)。

  各街道办事处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抓好三支队伍组建工作。

  二、组建标准

  (一)人员配备标准

  1、各街道要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与民兵应急分队可以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但相对固定的专职消防队员人数必须达到30人以上。设立多个执勤站点的,每增加1个执勤站点,应增加10人。

  2、各社区要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兼职消防队。兼职消防队与社区治安巡防队可以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但相对固定的兼职消防队员人数必须达到15人以上。

  3、各重点单位要组建一支15人以上的志愿消防队。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按职工总数的30%配置,使每一个楼层、车间、班组、较大的仓库都有志愿消防队员。

  (二)车辆装备标准

  1、各街道专职消防队必须配置2台以上消防车辆,其中1台是大型消防车。专职消防队设置多个执勤站点(含应急消防站)的,每个站点应当有1辆以上消防车,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装备、破拆和防护装备。

  2、各社区兼职消防队必须配置1台以上消防摩托车,有条件的可以配置小型消防车。

  3、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应设立具有值班、监控(观察、控制)、报警、指挥疏散功能的办公室。办公室一般应设在一楼,有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

  (三)场地和其他装备的标准

  1、街道专职消防队场地建设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城市二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1600-2300平方米,火灾扑救器材应配备机动消防泵2台、移动式水带卷盘或水带槽2个、移动式消防炮1个,2套A、B类比例混合器、泡沫液桶、空气泡沫枪,二节拉梯2部、三节拉梯1部、挂钩梯2部、水带1200米、消火栓扳手、水枪、分水器、接口、包布、护桥等常规器材工具和通讯器材。抢险救援器材应配备侦检器材(毒气体探测仪1套、可燃气体检测仪1套、测温仪1个)、警戒器材(各类警示牌、闪光警示灯、隔离警示带)、破拆器材(液压破拆工具组1套、无齿锯1具、机动链锯1具、手动破拆工具组1套、开门器1套)、救生器材(缓降器、逃生面罩、多功能担架、救生照明线)、堵漏器材和排烟照明器材等。

  2、各社区应安排兼职消防队值班室、装备库、车库等场地,配备便携式细水雾灭火设备6具、A、B、C类灭火器、简易破拆工具、照明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等。

  3、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应配备A、B、C类灭火器、便携式细水雾灭火设备4具、简易破拆工具、机动消防泵1台、照明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等器材。

  (四)执行能力标准

  1、专职消防队应在5-10分钟内赶到灾情现场,第一时间展开疏散、救助受困人员和火灾扑救行动,独立扑救中小型火灾。

  2、社区兼职消防队应在3-5分钟内赶到灾情现场,第一时间展开疏散、救助受困人员和火灾扑救行动,独立扑救初期火灾。

  3、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应在30-60秒内发现灾情,发出警报,发出疏散信号,扑救初起火灾。

  三、经费保障

  (一)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安排

  区财政局根据区编委(人事局)核定的街道专职消防队编制,安排人员经费。

  (二)专职消防队装备保障经费

  区发改局根据各街道专职消防队实际情况,安排2009年投资计划。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适当安排消防专项投资。

  (三)社区兼职消防队经费保障

  区发改局要将全区129个社区兼职消防队装备购买经费纳入2009年投资计划,今后每年安排各社区兼职消防队年度包干补贴。

  (四)志愿消防队经费保障

  经费由各组建单位自筹,并予以充分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三支消防队伍组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尽快统筹安排好人力和装备资源,并以队伍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组建工作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区政府将于10月组织验收。

  (二)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一整套队伍管理和装备器材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要选好用好队长和骨干力量,充分调动队员积极性,增强责任感。

  (三)严格训练,提高战斗力。队伍组建后要认真开展消防业务技能教育训练,狠抓训练内容、时间、人员的落实,争取在短时间内取得实效。

  (四)掌握情况,及时上报。各单位如发现问题或有好的建议、经验,请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