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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府办〔2009〕44号关于在“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企业,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2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各街道、各单位要以弘扬爱国主义、振奋民族精神为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在“八一”建军节期间扎扎实实地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

  “八一”节期间,各街道、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增强发展不忘国防、致富更重拥军的意识;大力宣传我区双拥工作中不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大力宣传驻区部队在承担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维护社会治安、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作出的重大贡献和拥政爱民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革命残疾军人、烈军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为国防事业和三个文明建设所作出的积极贡献。通过系列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拥军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

  二、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

  各街道、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深入了解驻区部队和各类优抚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主要领导要带头走访慰问驻地部队,走访各类优抚对象,向他们送上慰问金、慰问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地方各级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地情况,从实际出发,就地就近开展走访慰问,可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军政军民座谈会、联欢会,召开烈军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茶话会等,通报当地拥军优属工作情况,主动征求当地驻军和优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开展“学习人民解放军,热爱人民解放军”活动,热情地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增强军政军民团结。要鼓励和组织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八一”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进一步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积极支持部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

  各街道、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国特色军事变革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支持部队建设,为驻区部队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大力配合部队战备执勤、训练演习和科学实验,主动提供场地、道路、水电、通讯、食宿等保障。要主动与驻地部队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帮助部队解决训练演习、营区环境整治等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不断加强科技拥军、智力拥军力度,把地方最新的科研成果“嫁接”到部队科技练兵领域,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为部队完成多样化的军事任务提供有力的支持。

  四、认真贯彻优抚安置有关政策法规,全面检查各项拥军优属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

  各街道、各单位要以开展节日拥军优属活动为契机,按照《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省政府令第126号)的要求,把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作为节日拥军优属活动的重要内容,保障军人和优待抚恤对象的合法权益,全面检查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烈军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的发放、兑现和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巩固我区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要切实做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解决好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帮助解决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服役。

  各街道、各单位要将武警深圳市消防支队及驻区的消防部队(龙岗区大队、平湖中队、布吉中队、坂田中队、横岗中队、龙岗中队、坪地中队、坪山中队、坑梓中队)列入拥军优属及双拥共建的范畴,加强联系,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积极支持驻区消防部队各项工作的开展。

  “八一”期间的双拥各项活动要俭朴节约,讲究实效,做到既热烈又朴实,真正把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请各街道、各单位将开展活动情况于2009年8月10日前书面报区双拥办,并附电子版(地址:海关大厦西座5楼508室,联系人:相永华,联系电话:28948169,传真:28948311)。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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