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
《2009年龙岗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日
2009年龙岗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强,极易引起暴发流行。为保护儿童健康,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所有国家于2005年承诺将于2012年消除麻疹。自2005年以来,我区麻疹发病数持续上升,2007年全区麻疹发病率达到近十几年来的最高峰,发病人数较2006年增加78.7%,发病数位居全市第二,同时在全省县(区)排列中发病数也位居全省第二。2008年全区开展综合麻疹防控工作,麻疹疫情上升势头得到扭转,全年共报告麻疹653例,虽然较2007年同期下降51.7%,但麻疹发病率仍高达14.59/10万,距离消除麻疹目标(到2012年,全区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相去甚远。
为保护儿童健康, 遏制麻疹疫情上升的势头, 确保2012年我区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根据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发〔2009〕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2009年3月16日至4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二、实施对象
自强化免疫活动实施之日起,全区范围内8月龄~14周岁所有儿童(即1994年3月16日至2008年7月15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均接种一剂次麻疹疫苗。
三、工作指标
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四、组织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此次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成立龙岗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由吴以环同志任组长,区卫生局段小贝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教育局、财政局、广播电视中心、新闻中心、卫生局、城管局、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各街道办主管卫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
各街道办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职责分工
区卫生局全面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评价等工作。
区广播电视中心、新闻中心负责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全民知晓率。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做好学生的接种工作,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参加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发放接种告知书等工作,对在校、在园学生麻疹接种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组织学生配合接种门诊开展接种工作。
区财政局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保障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经费,确保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开展。
区城管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区妇联要积极参加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动员妇女儿童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提高参与意识。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监督等各项工作。各街道预防保健所负责做好疫苗的供应、运输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评估等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负责辖区内幼儿园、学校学生和散居儿童的麻疹疫苗接种工作。
各街道办指定1至2名联络员,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辖区散居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并将摸底登记表及时反馈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同时要协同接种门诊做好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发动及接种工作。
(三)经费保障
本次活动所需的宣传发动、技术培训、督导检查、基层接种单位接种耗材和服务费等经费除由省、市财政部门下拨专项工作经费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责安排。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宣传发动
由区、街道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具体宣传活动,宣传材料的设计和制作要于强化免疫活动前10至20天完成,并提前1周发送至各接种点。各类宣传活动要提前3至5天开始,并持续至活动结束。宣传活动要明确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地点等,采取群众最易于接受的方式,让儿童及其家长获取准确信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社区通知等方式开展宣传,在学校、车站、市场、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采用宣传专栏、宣传画、宣传单、流动宣传车、横幅、标语、开展现场咨询、发放接种通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街道在强化免疫活动前,把辖区内所有强化免疫接种点的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在当地报纸、宣传栏上公布。教育、妇联、城管、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宣传工作。
(五)督导检查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成立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督导组,按照《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各街道也要相应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督导组,按要求对接种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1、督导方式
督导组要进行全程督导,包括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阶段。每街道至少配备1名区级督导员,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导。
2、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辖区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
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要重点督导基层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准备等。
进行现场实施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
进行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
3、督导方法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辖区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全面了解辖区强化免疫工作情况。
4、督导反馈
督导组要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妥善解决。
督导组每天督导结束后要汇总当天情况,必要时要向当地街道办及相关单位通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将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经验向区卫生局进行通报,区卫生局及时收集督导信息,并进行归纳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再及时反馈至现场各督导小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
五、技术措施
(一)技术培训
所有参与此次活动的各级各类专业人员要接受相关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负责区域,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和接种技术等,确保接种质量和接种安全。
(二)摸底造册
我区此次强化的接种目标人群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在校学生;另一部分为散居儿童。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
散居儿童的摸底由街道办联络员协同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人员及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组成;在校学生的摸底由学校班主任老师和校医承担。
2、摸底登记时间
原则不超过1周,在接种前2~3 天完成,并将摸底登记表及时反馈到辖区的预防接种门诊。
3、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散居及辍学儿童要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街道、居委会、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1),同时发放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在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学校及幼儿园摸底。由班主任发放接种通知,填写摸底造册表,对于有免疫接种禁忌证的学生需在登记表中注明,学校校医汇总后交辖区接种医生并预约时间统一接种。在校学生接种完毕后由接种医生现场发放2009年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卡,幼儿园学生必须携带接种证。
为保证摸底调查质量,区督导组要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对未达标的地方重新摸底调查。
接种单位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汇总,填写《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2),并报送街道预防保健所,由街道预防保健所汇总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实施接种
接种方式以定点接种和临时接种相结合。临时接种点要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学校可在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设立临时接种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
实施接种时应做好登记工作,接种期间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要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学龄前儿童要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
对于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符合相应程序时间要求,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记入常规免疫。
(四)异常反应的处理
麻疹疫苗免疫效果可靠且安全,无明显接种副反应。如遇有轻微反应可对症处理,对一般接种反应由接种单位和街道预防保健所负责诊断和处理。如发现严重反应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区疾病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并及时治疗对症处理。
(五)注意事项
1、强化免疫前1个月全区开始停止对目标人群接种减毒活疫苗,在麻疹强化免疫期间麻疹疫苗可以与其他减毒活疫苗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如未同时接种,则应间隔4周以上。
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需间隔1个月以上才宜注射麻疹减毒活疫苗或含有麻疹成份的联合疫苗,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或含有麻疹成份的联合疫苗至少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如家长或老师报告有免疫接种禁忌症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是否接种或暂缓接种。
3、接种后注意观察有无严重局部及全身反应,在接种时,应准备过敏反应的急救药械和肾上腺素等。
4、疫苗的储存、运输应按照相应疫苗的冷链要求执行,麻疹疫苗对温度敏感,接种时要带冰。
5、接种疫苗时,应使用一次性注射器,防止交叉感染,使用后一次性注射器要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六、评价和总结
(一)摸底阶段评估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督导员要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进行评估,进行家长知晓率调查。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可参考以下指标:
1、1~6岁各年龄组摸底儿童数≥当地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调查人口数和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2、1~6岁摸底儿童数≥2006年当地小学1年级(一个年龄组)入学儿童的6倍。
3、1~6岁各年龄摸底儿童数≥既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应种数。
4、群众知晓率、接种通知单发放率在现场接种开始前不低于95%。随机选择1个街道、1个居委会、1个市场,各调查5名适龄儿童家长,进行知晓率快速调查,若5名家长均了解强化免疫时间和目标人群,可认为知晓率尚可。
(二)接种率评价
接种工作完成后1周内,区卫生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接种工作进行检查、评价。按照《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附件3),完成所辖区接种率的快速评估,接种率未达到95%,其所在辖区要查漏补种。
1、区级评估
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及要求如下: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结束后的3天之内,由市、区两级督导员进行快速调查,全区随机抽取2个街道,共调查180名儿童。具体要求如下:
(1)以街道办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随机入户调查10名学龄前儿童,共调查30名,其中8月龄~2岁、3~4岁、5~6岁(含6岁以上未上学儿童)年龄组各10人。
(2)在抽中的每个街道随机选定1所公立小学和1所民办小学,每校调查30名学生,每校在每个年级随机抽取1个班,每班调查儿童数平均分配,并在抽取的班级中随机选择学生。
(3)在抽中的每个街道的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接合部开展非入户调查,共随机调查30名适龄儿童,在8月龄~2岁、3~6岁、7~14岁年龄组各调查10名。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区,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要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报告接种率、现场抽查接种率≥95%,对接种率小于95%的区域要立刻重新组织人员采取查漏补种。
2、各街道也要组织人员参照上述要求对辖区接种单位接种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三)资料收集和上报
街道及接种单位在活动结束后1周内要将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接种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总结报告与汇总表同时上报上级单位(包括附件2、4、5、6);同时将本次活动所有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进行整理存档。
区疾控中心要在强化免疫全部总结结束后半个月内将全区总结报告及报表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行政部门。
附件:1.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2.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
3.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
4.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
5.深圳市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及人员情况统计表
6.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
7.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前期准备现场评价表
8.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现场评价表
附件1:
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深圳市 区 街道 居委会 摸底登记员: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 家长 | 儿 童 | 出生 | 联系电话 | 居住状态[2] | 本次接种日期 | 本次未种原因[3] | 备注 | |
本地 | 流动 | ||||||||
[1]出生日期:为公历。[2]居住状态:根据户籍是否在本区作为判定标准。本地划“√”;流动者,本市外县=1,本省外市=2,省外=3
[3]未种原因:接种时外出=1,接种禁忌症=2,家长拒绝接种=3,在其他门诊接种=4,其他=5(请注明)。
[4]为便于接种时的查找、登记和后期统计汇总,摸底时在同一居委会可将相同出生年份的儿童登记在一起。
附件2:
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
深圳市 区 街道(医院) 制表人: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儿童出生年份 | 本次强化免疫应种人数 | 本次强化免疫实种对象 | ||||
本地儿童 | 流动儿童 | 合计 | 本地儿童 | 流动儿童 | 合计 | |
2008 | ||||||
2007 | ||||||
2006 | ||||||
2005 | ||||||
2004 | ||||||
2003 | ||||||
2002 | ||||||
2001 | ||||||
2000 | ||||||
1999 | ||||||
1998 | ||||||
1997 | ||||||
1996 | ||||||
1995 | ||||||
1994 | ||||||
合计 |
注:街道预防保健所(特区外)或医院(特区内)从附表1统计数据填于本表,后逐级上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3:
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
深圳市 区 街道 居委会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地点类型:1. 学校;2.集贸市场;3.入户调查
编号 | 姓名 | 出生 | 年龄分组 | 居住状况 | 本次强化是否接种 | 本次强化免疫前麻疹免疫史(剂次) | 本次接种地点 | 未种原因 | |||||||
本地 | 流动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
A | B | C | 是 | 否 | 0 | 1 | ≥2 | 不详 |
[1]年龄分组:A:8个月~2岁;B:3~6岁;C:7~14岁。 [2]居住状态根据户籍是否在本区作为判断标准:本地划“√”;流动者,本市外县=1,本省外市=2,省外=3。
[3]入户调查7岁以下儿童需要查证、卡;免疫史以证、卡、学校查验记录为准;无卡证为不详,非入户调查以入户为准。 [4]未接种原因:(1)不知道要接种 (2)不知道地点 (3)没时间(4)拒绝接种
(5)接种点太远 (6)外出 (7)接种禁忌症 (8)其他(请注明)
附件4:
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
单位:深圳市 区 街道 制表人: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 儿童 | 本地 | 流动 | 合计 | 备注 | |||||||||||||||
调查儿童数 | 本次接种数 | 既往免疫史 | 调查儿童数 | 本次接种数 | 既往免疫史 | 调查儿童数 | 本次接种数 | 既往免疫史 | ||||||||||||
0 | 1 | ≥2 | 不详 | 0 | 1 | ≥2 | 不详 | 0 | 1 | ≥2 | 不详 | |||||||||
入户调查 | 8月~2岁 | |||||||||||||||||||
3~6岁 | ||||||||||||||||||||
合计 | ||||||||||||||||||||
公立学校 | 学龄儿童 | |||||||||||||||||||
私立学校 | 学龄儿童 | |||||||||||||||||||
市场等非入户调查 | 8月~2岁 | |||||||||||||||||||
3~6岁 | ||||||||||||||||||||
7~14岁 | ||||||||||||||||||||
合计 | ||||||||||||||||||||
合计 |
注:入户调查中,7~14岁未上学儿童计入3~6岁组。
附件5:
深圳市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及人员情况统计表
单位:深圳市 区 街道预防保健所(医院) 制表人: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 人员培训情况 | 接种点数(个) | 接种/督导活动投入人员数量(人) | ||||
接种点医生 | 其他人员 | 固定接种点 | 临时接种点 | 接种人员 | 街道级督导人员 | 区级督导人员 | |
合计 |
注:从街道以居委会为单位逐级汇总上报。
附件6:
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
(市、区、街道通用)
填表单位(盖章):深圳市 区 街道预防保健所(医院)
制表人: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本级 | 下级 | 总计 |
宣传动员会议(次) | |||
政府领导参与(次) | |||
有关部门参与(部门数) | |||
报刊、广播电视通知(次) | |||
使用家长告知书(张) | |||
张贴宣传画(副) | |||
张贴宣传单(张) | |||
张贴横幅(副) | |||
培训专业人员(人) | |||
培训临时人员(人) | |||
现场接种人员(人) | |||
现场的临时人员(人) | |||
督导员(人) | |||
活动经费(元) | |||
疫苗用注射器供应量(支) | |||
稀释用注射器供应量(支) | |||
疫苗供应量(人份) | |||
疫苗实际使用数(人份) | |||
动用车辆数(辆) |
注:从街道开始汇总上报
附件7:
深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前期准备现场评价表
被督导单位:深圳市 区 街道 _接种点 单位负责人:
内 容 | 结果 | |||||||||||||||||||||||||||
一、组织领导 | ||||||||||||||||||||||||||||
1.是否成立麻疹强化免疫领导小组(或由麻疹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以领导小组的人员名单为准) | ||||||||||||||||||||||||||||
2.领导小组成员是否参加了具体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强化免疫准备、实施过程的协调,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后援保障,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 ||||||||||||||||||||||||||||
3.在强化免疫开展之前是否已经完成了部门协调、协作?(目前有教育、卫生行政及其它部门已经明确各自部门的职责) | ||||||||||||||||||||||||||||
4.是否有足够的人员参加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活动?(根据现场了解和登记的人员名单) | ||||||||||||||||||||||||||||
5.工作经费落实情况:本级经费: 元,上级经费 元。 | ||||||||||||||||||||||||||||
二、社会动员 | ||||||||||||||||||||||||||||
6.是否召开了有政府官员和其它各部门参加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社会动员会?(以动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 | ||||||||||||||||||||||||||||
7.是否进行了电视、广播和报纸宣传(任意一项均可记录)?(以相关实物为准) | ||||||||||||||||||||||||||||
8.是否分发(或在接种点张贴)强化免疫有关的宣传画或宣传单?(以宣传画或宣传单的分发记录为准,接种点以宣传画的张贴和宣传单的发放为准) | ||||||||||||||||||||||||||||
9.是否在本级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以相关实物为准) | ||||||||||||||||||||||||||||
10.群众是否知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具体时间和目标人群? (根据该接种点位置,在中心区、街道或市场等地随机询问5人,如果5人都能够正确回答强化免疫的具体日期和目标人群,有关人员有无进行摸底调查,则选“是”;至少有1人不能够正确回答则选“否”) | ||||||||||||||||||||||||||||
三、实施计划 | ||||||||||||||||||||||||||||
11.是否已制定了明确的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的内容包括目标儿童数量、疫苗数量、参加人员、交通工具、冷链、安全注射以及废弃物的管理) | ||||||||||||||||||||||||||||
12. 是否该单位按照既定实施计划的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内容? | ||||||||||||||||||||||||||||
13.是否针对特区地区(入市场、偏远的地方)或特殊人群的目标儿童做好充分的接种安排? (各级应根据实际工作,首先确定特殊地区或特殊人群的范围,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关措施,确保强化免疫在该范围内能获得高接种率) | ||||||||||||||||||||||||||||
14.强化免疫所需资金是否充足?(比较实施计划中的预算和实际最终收到的经费数额) | ||||||||||||||||||||||||||||
四、人员培训 | ||||||||||||||||||||||||||||
15.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本级参与强化免疫活动人员培训(以培训会议签到簿名单为准)?参与强化免疫接种的医生是否都具有预防接种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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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下级工作人员关于强化免疫的培训?(以培训会议签到簿名单为准) | ||||||||||||||||||||||||||||
17.培训内容是否遵照实施方案的内容? | ||||||||||||||||||||||||||||
五、物资分配 | ||||||||||||||||||||||||||||
18.是否麻疹疫苗和配套数量的稀释液已经分发完毕?(以疫苗领发登记中麻疹疫苗和稀释液的记录、及接种单位实际麻疹疫苗和稀释液的安瓿数量为准) | ||||||||||||||||||||||||||||
19.冰箱、冰柜是否有完整的、正确的温度记录? | ||||||||||||||||||||||||||||
20.是否就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交通工具进行充分的安排?(包括疫苗运输、更换冰排、督导) | ||||||||||||||||||||||||||||
21.根据实施计划和各种材料的实际数量填写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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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使用后的自毁型或一次性注射器、其它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是否已经做好充分安排?(各级都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制订废弃物管理的计划,对指定的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培训合格后,完成该项工作) | ||||||||||||||||||||||||||||
六、摸底、现场布置等 | ||||||||||||||||||||||||||||
23.接种点的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 ||||||||||||||||||||||||||||
24.是否成立强化免疫接种副反应处理小组? | ||||||||||||||||||||||||||||
25.接种点是否准备急救药品? | ||||||||||||||||||||||||||||
26.是否向下级派出足够的强化免疫活动督导员? | ||||||||||||||||||||||||||||
27.是否对应种儿童进行了挨家挨户摸底调查登记? | ||||||||||||||||||||||||||||
28.是否对下级强化免疫摸底质量进行了评估,且结果达到要求? |
督导意见:
督导员 工作单位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现场评价表
被督导单位:深圳市 区 街道 接种点
接种点负责人: 工作人员数:
内 容 | 是 | 否 | ||||||||||||||||||||||
一、冷链 | ||||||||||||||||||||||||
1.如果麻疹疫苗和稀释液储存在冰箱中,查看该接种单位最近一个月的温度记录表,确认麻疹疫苗是否储存在2oC~8oC? | ||||||||||||||||||||||||
2.如果麻疹疫苗和稀释液储存在冷藏箱或冷场包中,查看冰排是否处于未溶化状态? | ||||||||||||||||||||||||
二、疫苗、器材的供应情况 | ||||||||||||||||||||||||
完成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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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接种计划,接种点有足够的麻疹疫苗和专用稀释液 | ||||||||||||||||||||||||
4.一次性注射器的数量与麻疹疫苗的人份数量基本相等 | ||||||||||||||||||||||||
5.安全盒数量等于或大于 (注射器数量/80) | ||||||||||||||||||||||||
三、接种点的组织 | ||||||||||||||||||||||||
6.该接种点空间、采光、取暖等硬件是否符合接种基本要求?现场是否拥挤? | ||||||||||||||||||||||||
7.是否安排巡回检查组/督导员负责该接种点的工作? | ||||||||||||||||||||||||
8.接种点分工是否合理? | ||||||||||||||||||||||||
9.该接种点是否有足够的桌椅供参与人员使用? | ||||||||||||||||||||||||
10.接种点是否张贴接种禁忌症的通知? | ||||||||||||||||||||||||
四、接种记录 | ||||||||||||||||||||||||
11.接种点前期是否开展摸底登记?是否挨家挨户摸底? | ||||||||||||||||||||||||
五、免疫副反应的监测 | ||||||||||||||||||||||||
13.在该接种点是否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登记表格? | ||||||||||||||||||||||||
14.该接种点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员是否知晓何种类型的副反应需要报告? | ||||||||||||||||||||||||
15.接种点的医生是否准备了肾上腺素或氢化可的松等急救药品? | ||||||||||||||||||||||||
16.接种点的医生是否知晓如何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 ||||||||||||||||||||||||
17.工作实施期间是否发生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 ||||||||||||||||||||||||
若有,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 | ||||||||||||||||||||||||
六、安全接种 | ||||||||||||||||||||||||
18.接种点的医生能否正确使用注射器?(观察至少2名儿童的免疫接种过程) | ||||||||||||||||||||||||
19.注射器使用后,是否出现回盖针冒的现象? | ||||||||||||||||||||||||
20.接种前是否询问儿童的健康情况,并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 | ||||||||||||||||||||||||
七、接种过程 | ||||||||||||||||||||||||
21.接种部位消毒是否正确?(尤其不允许用碘酒消毒) | ||||||||||||||||||||||||
22.开启疫苗操作是否正确?是否准确吸取和注射0.5 ml的麻疹疫苗? | ||||||||||||||||||||||||
23.注射部位是否为上臂三角肌? 疫苗是否经皮下注射? | ||||||||||||||||||||||||
24.接种后是否观察15-30分? | ||||||||||||||||||||||||
八、 废弃物的管理 | ||||||||||||||||||||||||
25.安全盒无破损或变形 | ||||||||||||||||||||||||
26.没有针头刺穿安全盒或暴露在盒外 | ||||||||||||||||||||||||
27.安全盒中除了带有针头的注射器,不再装有其它物品 | ||||||||||||||||||||||||
28.安全盒装物容积不超过整体容积的80% | ||||||||||||||||||||||||
29.安全盒放置在远离服务对象的安全位置 | ||||||||||||||||||||||||
30.用过的安全盒要封口,做好用过的标记,放置在安全位置 | ||||||||||||||||||||||||
31.卫生工作人员知晓如何处理用过的安全盒? | ||||||||||||||||||||||||
九、宣传动员 | ||||||||||||||||||||||||
32.接种点处是否有明显的强化免疫的标志? | ||||||||||||||||||||||||
33.接种点处至少有一幅宣传画或宣传标语 | ||||||||||||||||||||||||
34.儿童家长是否被提醒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后,继续完成常规免疫其它疫苗的接种? | ||||||||||||||||||||||||
35.该社区是否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知了强化免疫开展的时间、地点、目的等? | ||||||||||||||||||||||||
十、家长知晓率 | ||||||||||||||||||||||||
36.根据该接种点位置,在中心区、街道或市场等地随机询问5名儿童家长对强化免疫知晓情况(针对疾病、接种时间地点、获得信息途径、活动的意义等)如果5人都能够正确回答则选“是”,至少有1人不能够正确回答则选“否” |
督导意见:
督导员 工作单位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