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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龙岗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金翅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2008年龙岗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金翅膀”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八日

  2008年龙岗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金翅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创业工作的要求,以创业带动就业,全力推动我区户籍失业人员积极自主创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全面贯彻《就业促进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业服务机制,积极引导我区户籍居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增加岗位、发展经济,促进我区就业工作从传统就业服务为主向创业扶持与就业服务相结合转变,推动我区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在3年内,将我区打造成“创业服务先进区”。

  (二)总体目标分解

  1、在未来3年内,对农转居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复员退伍军人和其他特殊群体开展创业培训(含创业意识培训),培训人次力争达2000人次以上。

  2、在未来3年内,确保全区所有街道、80%以上社区建立不同形式的、富有自身特色的创业服务机制。

  3、2009年底之前完成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未来3年内全区50%以上街道建立相对独立的创业孵化基地或示范小区。

  4、力争2008年全区新增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300人,带动就业1200人;未来3年内全区实现自主创业2000人,带动就业8000人。

  三、组织保障

  创建“创业服务先进区”工作由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劳动局)负责加强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创建“创业服务先进区”工作顺利完成。

  四、主要举措

  在贯彻落实市“彩虹/创业三项助推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推出并实施“金翅膀”计划,将创业助推活动进一步创新延伸和拓展。

  (一)加大培训力度,通过提高素质增强创业翅膀的含金量

  1、开展创业大讲堂活动。在2008年下半年和今后每年上半年,不定期发动户籍居民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增强他们的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热情。同时,举办大型就业创业论坛。在年内邀请国家相关部委专家、杰出创业企业家、国内知名创业咨询专家等,与我区创业居民就创业问题进行对话和交流,使我区居民接受一次深刻的创业理念和技巧教育,为龙岗创业提供强大的智力保障。

  2、开展创业技能培训(SYB)培训。通过与市职业训练相关机构合作,借助专家资源和力量,对我区有创业愿望的各类人员开展免费公益性创业技能培训,使他们切实掌握创业技能和知识,提高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3、开展创业实训和创业见习活动。一是委托相关职业训练机构,在我区选定一家具有示范意义的规范企业作为依托平台,引进模拟公司创业实训技术,打造拥有国际先进模式的创业实训基地。二是将创业实训基地提升为创业见习基地,开展青年创业见习活动,快速增长其创业视野和创业水平。

  (二)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资金扶持增添创业翅膀的助动力

  落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相关经费,为“金翅膀”计划全面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三)优化创业环境,通过建立机制推动创业翅膀的新腾飞

  1、筹建我区创业孵化基地。由区劳动局牵头拟定筹建龙岗区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的方案,区发改局、建设局、龙岗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等部门配合。

  2、成立创业专家指导团队。聘请一批具有创业经验的中小企业家、企业管理专家、创业咨询专家及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作为志愿团成员,成员人数在20人以上,强化专家援助,延伸创业服务。

  3、开展“创业项目进社区”专项活动。由区劳动局牵头,引进创业服务机构,通过举办创业项目推介、征集竞赛等活动,在社区设立流动创业项目展示站,实现项目展示进社区、项目讲解进社区、项目签订进社区、项目跟踪进社区、项目服务进社区。

  4、挖掘、宣传创业典型和创业服务工作亮点。以区劳动局为主,工青妇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在全区大力开展创业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平台进行创业政策讲解、创业典型人物和事迹深度报道、扶持创业工作创新和先进经验推广等多种形式宣传,同时利用海报、传单、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发挥区三级就业服务机构业务人员尤其是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基层宣传员、信息员作用,推动我区形成“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为“效益龙岗、和谐龙岗”两项建设注入新内容。

  5、建设多层次创业指导服务平台,探索创业服务机制。一是工商、税务、城管、建设、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在职能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创业服务力度,开设扶持自主创业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办事窗口,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实现便民、高效扶创服务。二是在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成立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内部挂牌),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外聘专业人员等方式,开展全区创业服务工作的政策实施、技术指导、组织专项活动、考核监控培训服务质量等工作。同时,负责创建自主创业服务综合机制,包括创业失败援助制度、创业效果评估制度、扶持自主创业考核制度起草等工作,为自主创业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三是各街道及社区设立扶持创业服务平台,受理创业失业人员咨询并提供相关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创业带动就业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认真抓好落实,并创新开展促进创业工作,形成创业服务新经验和新亮点。

  (二)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在市里指导下,结合实际建立龙岗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创业服务考核事项和评分标准,并将此项内容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年底组织对各街道进行考核。各街道应同时对社区进行考核。

  (三)各街道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此项工作,为实现3年内将我区打造成“创业服务先进区”的目标共同努力。

  (四)区、街道、社区三级就业服务机构作为实施本方案的骨干力量,要积极指导创业服务工作,认真开展创业服务工作培训,编制创业服务工作手册,帮助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使区、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适应我区创业服务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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