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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府办〔2008〕42号关于印发龙岗区整治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整治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龙岗区整治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工作方案

  为坚决打击非法营运,有效维护我区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全区交通运输市场,提高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龙岗、平安龙岗为总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以打击非法营运为切入点,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区交通运输市场,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街道办、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龙岗区2008年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非法营运工作方案》(深龙综治办〔2007〕23号)的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各方联动”的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交通运输市场整治和规范工作。

  各单位主要责任分工如下:

  区联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全区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宣传表彰工作;向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通报蓝牌车、假冒出租车、异地出租车等从业人员信息。

  区广电中心、新闻中心: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打击非法营运的重要意义,曝光非法营运的危害性;积极发动市民抵制、投诉、举报非法营运车辆;配合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区监察局:负责查处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车辆、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现象进行查处追究;会同有关部门对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法院:配合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逾期不接受行政处罚的非法营运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快审快判一批构成犯罪的暴力抗法者和操控非法营运的犯罪集团成员。

  区财政局:负责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罚没资金的管理和罚没财物的处置,简化罚没财物处置程序,及时足额拨付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

  区交通局:组织、协调整治非法营运的各项工作。建立非法营运人员、车辆违章处罚信息平台,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政法机关信息通报。对构成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移送,同时报送区综治办备案,杜绝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现象发生。

  区城管局:负责收集掌握有关非法营运人员、车辆信息,协助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泥头车的管理。

  龙岗公安分局:根据市政府授权执法,积极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属地派出所要迅速、坚决制止暴力抗法、妨碍公务执行等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挑头分子,保障行政执法的顺利实施;严厉打击操控非法营运的违法犯罪团伙;对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一类重点地区的“拉客仔”进行清理;对非法营运从业人员列入 C类管理人员,加强监管。

  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加强出租屋登记管理,把在登记和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异地出租车非法营运人员集中居住区域、非法牌证加工点等有关信息及时向区、街道整治办通报。

  龙岗国土房产分局:负责办理暂扣车辆专用停车场用地手续。

  龙岗交警大队:在一类重点地区进行交通管制,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压缩非法营运的活动空间;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报废车辆,依法对无证、持假证驾驶车辆的违法人员采取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对违章停放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拖车查扣,对多次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非法营运人员依法从严处理。

  各街道办: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的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牵头组织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队、民兵应急分队、出租屋管理等部门以及打击非法营运专业执法队开展整治行动,做好相应的经费、装备、后勤等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辖区内交通设施,设置相应的禁停标志和监控设备;穷尽一切办法打击和疏导非法营运,有效遏制辖区内非法营运行为。

  三、进一步规范非法营运执法程序,发挥联合执法效力

  (一)制定查处非法营运行为的执法索引,明确各部门具体的任务分工,进一步规范非法营运执法程序。

  (二)加强对公安部门查处非法营运的执法培训。通过召开研讨会、组织培训授课、设立咨询热线等形式,让公安民警尽快掌握查处非法营运的业务,增强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的执法力量。

  (三)充分发挥打击非法营运专业执法队的作用。区、街两级打击非法营运专业执法队要积极行动,采取全脱产形式,全天候开展专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四、加强调查监控,掌握情况

  (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工业区、住宅区、商场、医院等重点区域进行调查摸底,掌握非法营运车辆数量、驻地、营运区域、从业人员等信息,从中梳理出非法营运车辆活动规律,确定重点整治区域、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集中力量予以整治。

  (二)利用公安机关的监控系统和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广泛收集非法营运证据,确保开展整治行动时目标明确,速战速决。

  (三)专项调查异地出租车情况。交通部门联合公安、交警、公安公交分局反扒中队等部门,对异地出租车进行专项摸底调查,按照车辆、人员的信息分门别类登记、汇总,赴车籍地核实情况,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协调,并向省、市有关部门提交专题报告,加强对异地出租车的源头管理。

  五、齐头并进,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各种违章行为

  为增强打击覆盖面和打击成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多种行动方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以及其他各种扰乱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一)全区联合统一行动。由区整治办制定全区打击非法营运联合统一行动方案,组织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队、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开展联合统一行动,从空间上加大对非法营运打击覆盖面,全方位整治非法营运等各种违章行为。

  (二)分组行动。由各街道办根据街道非法营运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打击行动,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等方式打击非法营运。

  (三)专项整治行动。根据非法营运活动规律,采取灵活的整治措施,在上下班时间、夜晚、节假日等非法营运活动频繁的时段,组织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四)通过设点稽查、机动巡查、端窝点、“回马枪”等方式,全面打击非法营运活动,并不断探索和创新整治技巧,务求有效遏制非法营运,压缩其生存空间。

  (五)加强社区管理,限制违章车辆空间。加强对社区的巡查和整治,限制非法营运车辆和外地出租车在社区和住宅小区停车场内停放,使这些非法营运车辆难以在我区常驻营运。进一步完善社区交通设施,在非法营运聚集点设置禁停标志和安装监控设备,加大对非法营运车乱停放的整治力度。

  (六)加强安全监管,强力整顿交通秩序。各职能部门依照职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强力开展交通秩序大整顿行动。

  1、加强安全监管,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非营运车和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测,把好年审关,坚决杜绝病车、报废车等各种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上路。尤其是对上路的报废车辆,要坚决予以查扣、曝光,依法销毁。同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广大经营者和驾驶者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督促经营者或驾驶者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维护,严守交通规则,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2、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按照《关于印发龙岗区泥头车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府办〔2008〕6号)的规定,由龙岗交警大队负责牵头整治泥头车,区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建筑工务局、公路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以及13个街道办等按照各自职责整治。具体整治方案由龙岗交警大队制定,其他部门全力配合。

  3、加大处罚力度,建设交通严管区。对违反交通运输秩序的车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其中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报废车辆等要坚决从严处理,或依法予以拘留驾驶者,或予以销毁车辆;对拒不接受处理的违章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把我区建设成为交通严管区,让违章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区交通运输秩序。

  六、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一)联席会议制度。区联合整治办公室不定期召开全区各街道综治办主任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总结工作,分析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二)绩效考核制度。参照《深圳市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由区委政法委对各街道和主要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其考核绩效主要根据明察暗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度、市民群众的反映投诉和媒体曝光情况确定,做到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区委政法委对各街道和主要责任单位的年度维稳综治考核依据之一。

  (三)检查督导制度。区整治办牵头成立督查小组,人员由区委政法委、区监察局、龙岗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等单位组成,对各街道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治效果进行检查、督查,视检查情况予以表彰或向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四)责任追究制度。以街道为单位,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监察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现象及时查处,对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的人员予以查处。区交通综治办要对打击非法工作不力、问题屡有反复的街道和部门予以督办或者通报批评;对严重不负责任、未采取打击和执法的街道部门,坚决启动“一票否决制”,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加大投入,完善举报奖励机制

  (一)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非法营运热线,对举报和协助查处非法营运的市民给予一定奖励,提高查处效率。

  (二)增加打击非法营运专项经费,解决人员不足、装备陈旧和后勤保障等问题。

  (三)对查处非法营运的执法单位和人员给予一定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

  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广泛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和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深入报道全区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开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拒乘、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大造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加强对非法营运从业人员的教育,通过宣讲法律、政策、计算违法成本,让非法营运从业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到错误,停止非法营运。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引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转行从事其他合法工作。

  九、加强疏导,完善公共交通服务

  (一)大力推进公交区域专营改革。在目前稳步整合全区公交资源的基础上,大力协调东部公交公司加快速度完成公交区域专营改革工作,促进公交行业提升整体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公交营运秩序。

  (二)增加公交运力,建设公交首末站,加大公交覆盖率,消除公交盲点,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以大众需求和市场发展为导向,建立多层次、一体化的城市公交体系。

  (三)增加出租车运力,缓解群众“打的难”问题,压缩非法营运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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