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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深龙府办〔2008〕2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各单位、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多雨、台风季节将至,我区将进入地质灾害多发期。为贯彻落实市政府4月15日召开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确保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工作,也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民心工程。它体现了各级政府事前组织准备、事中应急、事后恢复的能力。我区是一个多山、多岩溶、多边坡的沿海大区,处于防治台风的前沿阵地,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时刻保持警惕,做好汛期来临前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各街道办、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防治工作。要召开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动员会议,立即开展汛前大检查,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

  三、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今年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在原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以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社区、落实到小组、落实到人。对责任不到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有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并已下发至各街道办。对于涉及我区需要组织治理的3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相关单位要重点治理,尤其要优先治理学校和公共建筑附近的地质灾害点。

  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巡查力度,从源头遏制地质灾害的发生

  要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巡查力度,发动社区、小组等多方力量,查缺补漏,及早发现隐患源、隐患点,及时消除隐患。在巡查中要做到:一查有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查原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是否有加剧现象;三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是否健全,各项防灾措施是否完善;四查监测信息网络是否建立和健全,信息渠道是否畅通;五查有关防治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重点对学校、居民集中区、高陡坡地区、废弃采石场等进行巡查。发现隐情要及时消除,情节严重的要立即设立警界线,并上报区应急指挥中心,必要时安排人员应急撤离、进行应急治理。为确保巡查活动的高效、安全、快捷进行,各街道、有关单位应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巡查和防治装备。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工作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事件呈上升趋势,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的地质灾害活动的监管,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预防工程建设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动员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动员工作是政府建立群防群治网络的重要手段。群众自发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动报送有关地质灾害隐患和防治信息,有利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为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

  八、雨季即将来临,各单位要全力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汛期即将来临,落实地质灾害巡查和防治工作十分重要,防止重特大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以坚定的信心,充分的准备,扎实的工作迎接汛期、台风季节的到来,严防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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