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2008年社区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龙岗区2008年社区公园建设实施方案
社区公园建设是“城市管理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已列为2008年区委区政府十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公园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2007年我区社区公园建设成果,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稳步推进,全区2008年完成兴建“15个社区公园建设”的任务,积极推进生态龙岗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任务和分工
(一)各街道办负责做好1个以上社区公园建设的前期工作(包括提供预选园址、组织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施工报建等),以及组织施工建设和建成后的养护管理等工作
(二)区城管局负责社区公园建设的宏观指导,具体负责组织方案评审论证、指导施工、组织验收和考核。
(三)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社区公园建设项目前期批复、计划的下达以及经费的下拨。
(四)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及龙岗国土房产分局在项目前期批复后负责协助办理社区公园建设相关的规划选址及用地手续。
(五)区建设局负责协助办理社区公园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施工报建以及建设期间的工程质量监督。
三、时间安排
社区公园建设从2008年4月开始组织实施,分3个阶段进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4-5月)
4月底前,各街道办向规划部门提交拟建社区公园的位置图、概况等资料;区城管局对各街道公园选址进行指导和核实;规划、国土部门按2007年社区公园建设的方法办理相关手续,简化办事程序,并于5月底前完成选址用地审批手
(二)设计和招标阶段(2008年6-8月)
6月底前,各街道办组织做好辖区社区公园建设的方案设计,区城管局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设计方案,确定公园设计方案;7月底前,各街道办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8月底前,区建设局按2007年社区公园建设的方法协助各街道办全面完成社区公园的施工招标工作。
(三)建设阶段(2008年9-12月)各街道办组织工程施工,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社区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是社区公园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抓落实。
(二)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领导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区行政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领导小组对社区公园建设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