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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龙岗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按照国家、省、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和目标

  (一)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

  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两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

  (二)实施总量控制的目标

  2010年,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排放强度明显下降,整体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10年,化学需氧量(COD)年排放量控制在1.2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SO2)年排放量控制在1470吨以内。

  二、总量控制计划的分解

  (一)分解依据

  本计划以《深圳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和《龙岗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为依据。

  (二)分解范围和原则

  1、市环保局管理的企业及单位(如平湖钰湖电厂、大鹏福华德电厂)总量控制不列入本计划,由市直接分配指标并进行管理。

  2、我区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各污染源。

  (三)分解方法

  按2005年龙岗区环境统计数据和区统计年鉴为主要依据和基数,重点考虑原指标的可削减性,兼顾人口、工业产值、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发展定位及部门职能。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有力措施,是控制环境污染、建设“国家级生态区”的重要一环,各责任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总量控制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二)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循环条例》和《龙岗区全面推进循环经济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三)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严格监督执法,保证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鼓励采用清洁能源,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技术含量低的企业,从源头上降低能源消耗,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积极推进治污保洁工程,加快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必须加强监管,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五)加快污染防治和环境公共设施建设,加大环保投入,要把该项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拓宽环保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格局。

  (六)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要根据本计划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制定本部门、本街道辖区内污染物排放控制方案,将总量控制目标具体落实到各污染源。

   四、考核办法

  (一)各责任部门、各街道办应在每年2月底前向区环保局报送上一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的控制方案,由区环保局汇总后报区政府。

  (二)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体系,由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牵头进行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考核各有关部门工作政绩的依据之一。

  附件:1.龙岗区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龙岗区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表及重点企业减排名单

   3.龙岗区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表

  主题词:环保 污染物 控制 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23日印发

  附件1:

  龙岗区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控制项目

单位

2005年排放量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下达计划排放量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二氧化硫(SO2)

万吨

0.048

0.049

0.072

0.147

0.147

0.147

化学需氧量(COD)

万吨

2.655

1.602

1.602

1.522

1.392

1.270

  备注:1、2010年深圳市下达龙岗区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标为0.147万吨,比2005年增加203.7%。主要原因是特区内部分小型燃油发电厂将关闭,大型燃油发电厂将逐步油改汽,市控指标大幅减少,各区排放控制指标相应增加。

  2、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包括市管企业。

  附件2:

  龙岗区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表及重点企业减排名单

  单位:吨

  

控制指标
控制范围

年度控制指标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490

720

1470

1470

1470

区环保局

区发改局、贸工局、交通局、龙岗质监分局、龙岗交警大队

重点企业减排名单

布吉星威制品厂

21.32

19.19

17.27

15.54

13.99

龙岗海洋纸品厂

5.68

5.11

4.60

4.14

3.73

深圳新仪丝绸服装印染公司

1.78

1.60

1.44

1.30

1.17

龙岗伟发纸品厂

4.44

4.00

3.60

3.24

2.91

平湖南塑建材塑胶制品公司

15.98

14.38

12.94

11.65

10.48

龙岗坪地铭达纸品厂

5.33

4.80

4.32

3.89

3.50

龙岗坪地祥顺电镀厂

0.89

0.80

0.72

0.65

0.58

龙岗坪地泉益纸品厂

0.89

0.80

0.72

0.65

0.58

秀峰发电厂

5.33

4.80

4.32

3.89

3.50

其他

433.69

669.32

1424.39

1428.94

1433.06

  附件3:

  龙岗区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表

  单位:吨

  

序号

控制范围

分配指标

削减措施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1

重点工业
污染源

1000

950

900

850

800

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技术含量低的企业,从源头上降低能源消耗,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区环保局

区发改局、贸工局、龙岗工商分局、各街道办

2

南湾街道

824

780

780

709

642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南湾街道办

区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3

坂田街道

1072

1015

1015

922

835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确保已建成的坂田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坂田街道办

区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4

布吉街道

2664

2520

2520

2285

2064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确保布吉水质净化厂正常运转;协助加快埔地吓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布吉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建设步伐。

布吉街道办

区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5

平湖街道

1947

1853

1853

1684

1526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确保已建成的平湖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协助加快平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2万吨/日)和鹅公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步伐。

平湖街道办

区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6

横岗街道

1982

1874

1874

1698

1533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确保已建成的横岗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协助加快横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横岗街道办

区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7

龙岗街道

1994

1885

1885

1708

1542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加大同乐河整治力度。

龙岗街道办

区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8

龙城街道

1225

1170

1170

1064

964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龙城街道办

区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9

坪地街道

647

613

613

557

504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加大黄沙河整治力度;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确保已建成的横岭污水处理厂一期正常运转;协助加快横岭污水处理厂二期(40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步伐。

坪地街道办

区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10

坪山街道

1048

997

997

915

838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加大石溪河整治力度;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已建成的坪山上洋一期(4万吨/日)正常运转,协助加快坪山上洋二期(10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步伐。

坪山街道办

区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11

坑梓街道

568

538

538

489

443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确保龙田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正常运转,协助加快龙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0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步伐。

坑梓街道办

区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12

葵涌街道

529

500

500

455

412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加大葵涌河整治力度;协助加快葵涌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坝光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步伐。

葵涌街道办

区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13

大鹏街道

352

333

333

303

274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协助加快水头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步伐。

大鹏街道办

区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14

南澳街道

166

160

160

150

141

控制人口增长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加大南澳河、新大河整治力度;协助加快东冲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西冲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步伐。

南澳街道办

区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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