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07年 > 第6期

关于印发龙岗区轨道交通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龙岗区轨道交通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龙岗区轨道交通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精神,督促地铁3号线龙岗段和国道G205深圳段改建工程高效、廉洁、顺利进行,确保我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轨道交通建设专项检查组”,对轨道交通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长由李洪灵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监察局杜楚明同志担任,成员由区监察局郭峰、陈伟辉、杨晓明、游宇、雷本文、武新宁以及龙岗电信分局吕生力、布吉街道陶红春、南湾街道胡庚祥、横岗街道温靖光、龙岗街道林伟胜、龙城街道徐志捷、坪地街道叶劲等同志组成。专项检查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杜楚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区监察局和各责任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区轨道交通建设专项检查组依据行政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充分行使和发挥综合监督职能,对我区负责的轨道交通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把地铁3号线龙岗段及国道G205深圳段改建工程建设成廉洁工程、高效工程、优质工程。

  (一)开展政令检查:重点对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堵塞漏洞,确保政令畅通。

  (二)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实行工期倒排,落实工作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目标。对工程建设中设计、施工、预结算、验收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保证工程建设高效有序,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开展廉政监察:积极探索轨道交通工程预防腐败的办法和措施,严把工程建设廉政关。加强对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设计变更、资金运转、征地拆迁等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的监督,规范公职人员行为,完善工程管理,优化发展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现场巡查制度。检查组根据工程的重点和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巡查,检查责任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提高工程建设的行政效能。

  (二)建立监督联动工作制度。加强与审计、财政、督查等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情况,交流信息,协调解决问题。

  (三)加强电子监察实时监控。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平台作用,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审批进行跟踪监督,预警纠错,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开展绩效评估考核。将轨道交通建设工期进展纳入区政府绩效评估系统,对各相关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促进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五)建立检查情况通报制度。不定期发出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六)严格实施问责。认真处理对轨道和路网建设的投诉、举报,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究责任,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四、几点要求

  (一)轨道交通建设是我区交通建设的民心工程,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各责任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履行工作职能,密切配合、协调统一,全力以赴完成任务。

  (二)检查组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

  (三)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认真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要设立检查工作联络员,加强与检查组的联系,注重总结经验,对本单位管理创新的好做法要及时推广和宣传,对存在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反映,确保我区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推进。

  主题词:监察 廉政建设 方案 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