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统计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07〕55号)精神,为做好《深圳市龙岗区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的统计监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体系》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现行统计标准、统计口径,由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龙岗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全体公民都应依法接受统计调查,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
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指标体系》统计监测评估工作的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保障。
(一)区统计局负责《指标体系》统计监测的总体协调工作,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审核及与市统计局做好协调和核算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部门统计职责,要针对本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科学、合理的统计调查方案,同时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协调,确保数据及时、准确。
(三)由区统计局牵头,建立区各有关部门之间及时通报指标实施各阶段进展情况的机制。
(四)由区发改局、区统计局牵头,每年对指标体系的科学性进行综合评估。
四、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区统计局依法对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的统计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统计责任分工一览表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民生 净福利 统计 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2日印发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 |
|||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代码 |
统计责任部门 |
深圳市龙岗区民生净福利指数 |
% |
区统计局 |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 |
1 |
区统计局 |
基尼系数 |
2 |
区统计局 |
|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超标率(逆向指标) |
% |
3 |
区农林渔业局 |
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 |
% |
4 |
龙岗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分局 |
达到Ⅰ级和Ⅱ级空气质量天数 |
天 |
5 |
区环保局 |
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6 |
区环保局 |
交通事故死亡率(逆向指标) |
十万分之一 |
7 |
龙岗交警大队 |
城镇登记失业率(逆向指标) |
% |
8 |
区劳动局 |
零就业家庭户数(逆向指标) |
户 |
9 |
区劳动局 |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比例 |
% |
10 |
区人事局 |
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 |
% |
11 |
龙岗社保管理分局 |
劳务工工伤保险参保率 |
% |
12 |
龙岗社保管理分局 |
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13 |
龙岗社保管理分局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
% |
14 |
区财政局 |
社会捐赠款 |
万元 |
15 |
区民政局 |
财政性教科文卫体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
% |
16 |
区财政局 |
财政性环保投资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 |
% |
17 |
区财政局 |
财政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
% |
18 |
区财政局 |
人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9 |
区统计局、区教育局 |
职工培训人均学时数 |
学时 |
20 |
区劳动局 |
人均公共图书馆馆藏图书 |
册 |
21 |
区文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