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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各单位、企业,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2006年,我区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基层基础年”、“城市管理年”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两无活动”,大力推动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包干任务。根据《龙岗区二○○六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和《龙岗区兼职单位二○○六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精神,区政府组织对各街道、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进行了二○○六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工作,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平湖街道、布吉街道、坂田街道、南湾街道、横岗街道、龙岗街道、龙城街道、坪地街道、坪山街道、坑梓街道、葵涌街道、大鹏街道、南澳街道等13个单位在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成绩显著,区政府决定授予上述单位“龙岗区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给予通报表彰,并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二、区维稳及综治办、发展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建设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统计局、城管局、妇联、龙岗公安分局、龙岗工商分局等16个单位在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区政府决定授予上述单位“龙岗区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达标单位”称号,并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希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厉,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部署,继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管理工作,为建设和谐龙岗、效益龙岗、平安龙岗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考核 通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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