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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龙岗区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2007年龙岗区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八日

  2007年龙岗区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5〕14号)和《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7〕3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有效保护,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龙岗河、坪山河实现水质指标进一步好转,省控断面的水质达标率达到75%以上,布吉河水质进一步改善;继续加快城市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66万吨/日;继续巩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成果,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达到95%以上;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加快污泥、粪渣、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8%以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能力达到2200吨/日;加大生态建设与执法力度,控制水土流失面积,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2%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倡导污水再生利用,提高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和环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以生态立区为发展战略,继续巩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开展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龙岗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府〔2007〕33)要求,开展各项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年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

  (二)大力推进市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我区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处理率,继续推进布吉、横岭二期等2个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和扩建工程,积极做好坪山上洋(二期)、葵涌、水头等8个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年底前完成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

  (三)加大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对龙岗河、坪山河等跨市河流水污染进行整治,以“十一五”期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第3次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指标及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为目标,力争实现上述河流水质指标进一步好转。同时,继续加大同乐河、石溪河、黄沙河、葵涌河等支流综合整治力度。

  (四)加强水源保护力度。加大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力度,清除库区内源和面源污染。采取环库截污和入库支流治理等措施最大限度削减水库污染负荷。加强主要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管理,增设污染事故预防设施,逐步完善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系,提高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确保饮用水安全。

  (五)大力实施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大力推进资源再利用工程。积极推进节水、中水和污水回用工程,启动中水利用示范工程。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加强资源回收利用和节能降耗的项目建设力度。

  (六)固体废物防治工程。加大污泥、粪渣处置设施建设的推进力度,防止污泥粪渣的2次污染;优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布局,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建成垃圾转运站40座,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继续开展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建设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

  (七)生态建设与恢复工程。以森林公园建设为骨干工程,重点推进生态风景林建设;依法关闭并复绿规划外的采石场;加快退果还林步伐,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物种资源保护;实施绿色食品认证工作。

  (八)环境预警与监督体系建设工程。以增强应急能力为工作重点,完善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立环境监管及预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考核到位。

  (二)建立直通车服务制度。在治污保洁工程年度任务中,凡可以通过缩短审批时限加快工程进度的项目均可以列入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电子监查系统,以便有效地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三)建立治污保洁工程顾问咨询制度。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工程咨询顾问公司对部分治污保洁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跟踪、督查,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绩效监测及评估。

  (四)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核制度。根据《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考核试行办法》、《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考核实施细则》以及《龙岗区治污保洁工程考核试行办法》,实施季度检查、考核、通报及表彰奖励制度,由区监察部门定期对区治污保洁工程工作进行监督。

  (五)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责任单位每月2号前将上月实施情况报区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工程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经验和建议。各单位要落实1名信息员,按时报送信息。

  主题词:环保 治污 保洁 方案 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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