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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城中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户外广告、重点商业街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切实做好2007年城中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户外广告、重点商业街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严格、精细、长效”八字方针为指导,紧紧围绕“服从大运、服务大运、办好大运”这一主题,以全面提升市容环境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塑造现代化城市风貌为目标,在2006年城市管理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城中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50%的社区和50%的居民小组整治达标,力争完成60%;全面整治规范辖区户外广告;每个街道至少完成1条重点商业街整治。大幅度提高我区城市景观和市容环境综合水平,为2011年成功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打下基础。

  二、整治任务与完成时间

  (一)城中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配。根据市政府《关于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方针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2006〕28号)文件精神,城中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3年完成,2007年全区要完成50%的社区和50%的居民小组整治达标任务,争取完成60%。现结合实际,按照60%的比例将全区任务分解到各街道,具体任务分配情况见附表。

  (二)户外广告整治任务。全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存在安全隐患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户外广告招牌,2007年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辖区户外广告整治任务,基本实现我区户外广告标准统一、设置规范、美观靓丽。

  (三)重点商业街区整治任务。根据《深圳市主要道路和重点商业街区综合整治与景观营造方案》要求,结合“穿衣戴帽”、“灯光夜景”工程建设,各街道在2007年年底前要高标准营造与整治好商业街。通过大面积推进街景整治与营造工作,大幅提升我区的市容景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资金,加大推进力度。城中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户外广告、重点商业街整治工作是城市管理年3项重要任务,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硬指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街道安排1名分管领导专职抓城市管理年工作,做好打攻坚战的准备,严格按照区政府下发的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整治工作,争取早计划、早动手、早出成效,完成60%的整治任务。同时,加大对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城中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的通知》(深龙府办〔2006〕61号)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区有关部门要将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二)认真总结经验,把握整治标准,抓住整治重点。整治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各街道要善于总结工作方法、把握工作重点。开展城中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要抓好管线整治这个重点,继续推广去年好的做法和经验,成立管线整治专业队伍,做到一支队伍、一个标准、一次性整治达标,节约整治成本,提高整治效率。户外广告整治的重点是建筑物、构筑物顶部的户外广告,以及重点商业街区、主要城市道路、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的户外广告。各街道办要严格按照《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不讲情面、不留尾巴、不留死角,做到整治彻底。同时,对辖区户外广告招牌进行一次全面登记、审核、规范,使户外广告、招牌成为我区城市中的一个亮点。

  (三)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区城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督促、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各街道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区发改局、财政局要及时落实整治补助资金;各管线部门要结合各自改造计划,从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方面给予城中村整治大力支持;各街道综合执法队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充分发挥整治广告招牌、商业街的主力军作用。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中村整治 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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