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各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我区政府公开电话88812345于2007年12月12日正式开通。自开通之日起,市民通过88812345电话系统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公开电话知识库中没有现成答案的政府事务咨询事项,将通过公开电话系统电子工作流进行交办、转办、反馈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开通88812345公开电话是区委、区政府建设和谐龙岗、平安龙岗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政府及时了解民声、汇集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为政府做好便民服务工作提供了一个有利平台。区公开电话管理机构代表区政府受理市民通过电话、传真、网站、电子邮件、短信等渠道提出的,属于我区行政机关职能范围内的咨询、投诉、建议和求助等非紧急事项。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分管领导、指定信访工作人员、指定知识库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如以上人员工作有变动或手机号码有变化,要及时通知区公开电话管理机构(区公开电话筹建办联系电话:89551211,传真:89551200),保证公开电话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及时办理,保证质量
区公开电话筹建办已对各街道、各单位的信访工作人员和知识库联络员进行了培训。有关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工作流流转程序和知识库维护的相关操作规程,根据区公开电话筹建办分配的用户编号,每天定时上网登陆查收工单,并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对工单做出处理。通过电子工作流交办、转办的工单办理时限为:咨询类问题2个工作日;投诉、建议类问题15天;非紧急求助类问题,管理机构根据事项的具体情况设定办理期限。如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各街道、各部门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电话系统交办、转办的事项,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凡涉及本单位、本部门业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调整,影响业务办理的以及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突发性信息发布,均要及时、主动更新知识库的有关信息内容。
三、加强沟通,强化管理
区信访局要加强对公开电话系统业务指导,并将公开电话系统业务纳入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科学性、操作性强的考核体系。公开电话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认真履行区委、区政府赋予的职责,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程,树立管理权威,对不及时按照要求办理市民诉求和咨询问题、经督办仍不改进的单位和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或报区监察局按有关规定追究效能责任,促使交办、转办事项尽快解决,促进和谐龙岗、平安龙岗建设。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公开 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