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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何宜新等三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企业,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2005年度,我区全体民兵预备役人员充分发挥民兵职能作用,在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同时,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根据《民兵工作条令》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区人武部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下列三名同志各记三等功一次:

  南澳街道民兵应急分队队员何宜新;

  坪地街道民兵应急分队队员朱朝阳;

  龙岗街道民兵应急分队队长刘志杰。

  希望上述三名同志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区民兵预备役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加强学习,刻苦训练,为开创我区民兵预备役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何宜新同志主要事迹
 2.朱朝阳同志主要事迹
   3.刘志杰同志主要事迹



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武装工作 表彰 决定
  抄送:区五套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28日印发


附件1:

何宜新同志主要事迹

  何宜新,男,1982年2月出生,湖南邵阳人,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在部队服役,2002年12月参加民兵组织,现任南澳街道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南澳街道民兵对空观察哨哨长。
  2005年7月13日至18日,广东省军区在广东省国防教育基地组织民兵对空观察哨哨员集训。参训期间,何宜新同志始终把为区争光、为民兵争光作为训练的原动力,不怕苦,不怕累,服从管理,严守纪律,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刻苦钻研操作技巧,努力提高军事技能。在集训考核中,该同志带领所在哨所在省军区150个哨所中取得了单哨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并以6秒的速度刷新了省军区空情发送纪录,受到了广东省军区的通报表彰,为龙岗区争得了荣誉。

附件2:

朱朝阳同志主要事迹

  朱朝阳,男,1981年5月出生,广西北海人,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在部队服役,2004年6月参加民兵组织,现任坪地街道民兵应急分队队员。
  2005年8月20日,龙岗区普降暴雨,龙岗河暴发洪水。当天上午,一名男子掉进龙岗河,被洪水冲到坪地年丰河段。坪地街道民兵应急分队冒着暴雨赶赴现场搜救。由于现场水面宽阔,洪水浑浊汹涌,风雨交加,不能使用冲锋舟,坪地街道决定由民兵应急分队下水救人。朱朝阳同志接到任务后,不顾个人安危,在大腿、背部多处受伤的情况下,坚持同洪水搏击,并将自己的救生衣让给落水者。经过近2个小时的紧张抢救,在其他队员的帮助下,终于将落水者安全拯救上岸。

附件3:

刘志杰同志主要事迹

  刘志杰,男,1976年3月出生,深圳龙岗人,中共党员,199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部队服役,1998年3月参加民兵组织,现任龙岗街道民兵应急分队队长。
  2005年8月10日15时5分,龙岗街道同乐社区吓坑居民小组信湖电池厂发生火灾。龙岗街道民兵应急(消防)分队队长刘志杰同志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消防车,带领25名队员赶赴现场扑救。现场火势较大,情况危急,随时有楼板坍塌和发生爆炸的危险。刘志杰同志当机立断,率领全体队员冲向火场,一件件地搬运危险物品,并亲自抱起水枪灭火。经过5个多小时的扑救,终于消灭了所有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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