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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各单位、驻龙岗处以上各单位:

  《龙岗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龙岗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内部运作效能,提高政府为企业、群众服务的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廉洁型政府、学习型政府的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一个平台、两套标准、三个系统。一个平台:在区政务信息网络和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基础上,建设统一的网上联合审批与电子监察一体化的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两套标准:制定《龙岗区行政审批和监察数据交换规范》和《龙岗区行政绩效测评量化标准》。三个系统:开发统一标准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行政综合业务电子监察系统和建立审批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整体上实现行政审批由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分散监管向系统监管的重大转变。

  二、建设重点

  我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重点:学习借鉴市监察局建设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和各区建设网上联合审批平台的经验,做到既有引进,又有拓展,既吸收精华,又显独创特色。我区电子监察系统主要设: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行政非许可)、行政执法、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政令督办、信访处理、政务公开、联合办公、视频监察等九大功能模块,统称为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同时设视频监控点20个、监控室1个(100-150平方米)。

  三、建设目标

  我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目标:(1)近期目标:实现中心城范围内政府部门电子监察系统及业务量较大部门办证大厅的视频监控(一期建设单位:区贸工局、建设局〈住宅局〉、劳动局、环保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龙岗工商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龙岗规划分局、龙岗社保管理处;二期建设单位:区城管局、龙岗区地税局、龙岗区国税局等);(2)中期目标:将电子监察系统延伸到各个街道办、驻区街单位和偏远办公的区属政府部门,实现基本覆盖政府各个办证大厅的视频监控;(3)长期目标:实现全区范围内综合监察。

  四、投资估算

  该系统初步投资估算约500万元,包括软件(服务器)、视频监控、土建装修等三部分,其中软件系统开发约270万元,视频监控系统约180万元,土建装修等费用约50万元,具体费用由区发展改革部门核定。

  五、建设计划

  项目建设采取整体建设、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分四个阶段实施:项目策划阶段、初建阶段、充实阶段、拓展和完善阶段。

  (一)项目策划阶段(2006年2-3月)

  2006年2月:完成组织机构组建工作,召开协调会,布置工作任务,编制可行性报告和经费预算,通过立项审查。

  2006年3月:确定开发商,完成行政许可项目的程序优化工作和制定两套标准。

  (二)初建阶段(2006年4-6月)

  完成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视频监视施工、软件平台改进开发工作,在平台上加载基本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主要部门数据交换、投入试运行和开展培训工作。

  (三)充实阶段(2006年7-8月)

  扩充更多的行政审批事项,增加数据交换部门,构建其他跨部门审批事项,完善设计,并于8月底投入运行。

  (四)拓展和完善阶段(2006年9-10月)

  实现与所有区属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审批事项加载,并与深圳市主要电子政务系统相衔接,实现数据上报,并根据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整个系统。

  六、领导机构

  为加快我区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成立龙岗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巫应达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田夫、曾伟东、赖昌奕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委(府)办、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主任由区监察局尹承统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信息中心乐文忠同志担任。

  七、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区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全区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

  主题词:电子政务 监察 方案 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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