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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街道、社区招考劳动就业协理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复查公告

  现将龙岗区街道、社区招考劳动就业协理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复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体检时间

  2006年7月25日(即星期二)早上8:30时

  二、 体检地点

  龙岗区人民医院(区中心城爱心路12号)

  三、 体检程序

  1、所有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必须于7月25日上午8:30时前到龙岗区人民医院七楼体检科集中,并提供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验核后领取《体检表》;同时,要携带资格复查所需要的资料(均需原件,缺一不可),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笔试准考证;

  (4)毕业证书;

  (5)计划生育证明。

  2、考生将《体检表》上的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贴上本人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由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并在体检表上盖章后再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到体检中心服务台“交表处”审核交表。

  4、 交完体检表后,带上资格复查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到“录用资格复查处”进行资格复查。如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依次替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于7月25日上午8:30时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医院,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

  2、体检完后立即进行录用资格复查,所以考生务必把资格复查所需要的资料带齐。

  3、考生体检时,应当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非体检人员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入场。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4、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5、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6、注意空腹抽血。

  7、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体检结果

  考生可于7月28日(星期五)下午4:00时后在龙岗区政府网站(http://www.lg.gov.cn)和龙岗区劳动局网站查询体检及资格复查结果。如对总成绩、体检结果及资格复查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向区人事局、区劳动局投诉或举报。

  区人事局投诉电话:28958933

  区劳动局投诉电话:28917233

                           龙岗区招聘街道和社区劳动就业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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