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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布吉河环境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龙岗区布吉河环境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龙岗区布吉河环境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实施方案

  在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中,通过实施流域应急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及危险边坡治理、布吉河河道内污水净化设施、布吉水质净化厂扩建及改造等工程,布吉河实现了不黑不臭的近期目标。鉴于近期布吉河两岸生活(工业)垃圾、水土流失、工业污染源等未得到有效控制,严重威胁布吉河道内污水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为进一步巩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复查和布吉河环境综合整治第一阶段成果,决定对布吉河生活(工业)垃圾、水土流失、工业污染等污染源进行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大对布吉河两岸生活(工业)垃圾、水土流失、工业污染源以及河道清淤保洁等方面的第二阶段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防止水土流失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流域沿河乱堆放垃圾(包括工业垃圾)、水土流失、偷排或超标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保证布吉河道内污水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进一步改善布吉河流域水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布吉河环境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布吉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田夫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熊国伟、曾稳高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委(府)办、宣传部、区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审计局、环保局、农林渔业局、城管局、水务局、龙岗公安分局、龙岗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龙岗工商分局、布吉街道办、坂田街道办、南湾街道办等单位人员组成。

  三、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抓好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1、加快布吉河流域内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转运站的规划、选址、建设以及对保留的垃圾中转站的改造工作。一是对布吉流域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中转站进行规划、选址和建设。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以及区发改局、龙岗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配合,2007年3月底前完成。二是对沿河两岸现有的8处垃圾中转站,按上述规划要求需要保留的必须进行改造。此项工作由布吉街道办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城管局、龙岗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配合,2007年3月底前完成。

  2、加快布吉河流域公厕的规划、选址以及保留现有公厕的改造工作。一是对布吉河全流域的公厕进行规划、选址和建设。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以及区发改局、龙岗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配合,2007年3月底前完成。二是对沿岸现有的6处公厕,按上述规划要求需要保留的必须进行改造。此项工作由布吉街道办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城管局、龙岗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配合,2007年3月底前完成。

  3、清除布吉河及其支流沿河两岸现有垃圾堆积点。一是在2006年11月30日前清理完布吉河干流现有6处垃圾堆积点;二是在2006年12月30日前清理完各支流41处垃圾堆积点;三是在2006年12月30日前建立并完善垃圾日常清理保洁长效工作实施细则。此项工作由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按各自辖区分别牵头负责,区城管局配合。

  4、加强布吉河道清淤和保洁工作。一是在2006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有沉沙池的清淤工作;二是在2006年12月30日前制定全流域清淤和保洁长效工作实施细则;三是建立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机制,增加清理设备,采用机械化清理手段,强化清理效果。此项工作由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按各自辖区分别牵头负责,区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配合。

  5、危堤整治与河道改造。重点是对年久失修、塌陷的河道进行整修。此项工作由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按各自辖区分别牵头负责,区发改局、水务局配合,2007年3月底前完成。

  6、加快布吉河沿岸绿化、美化工作。重点加快南门墩段、美利达自行车厂段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进度,保证在2007年3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按各自辖区分别牵头负责,区城管局、水务局配合。

  7、保证布吉水质净化厂的正常运营管理。一是协助市水务局抓紧完成老系统改造工程的调试和验收工作;二是负责管理好新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区水务局牵头负责,区发改局、财政局、布吉街道办配合。

  8、继续加大草埔污水处理厂拆迁工作力度。重点加大拆迁工作执法力度,确保在2007年1月30日前完成草埔污水处理厂区内所有建筑物的拆迁、平整工作。此项工作由布吉街道办牵头负责,区环保局、城管局、水务局配合。

  9、加快草埔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配套河道改造工程建设。一是在2007年3月30日前完成草埔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拆迁许可证等前期工作,确保在2007年12月30日前动工建设。此项工作由区建筑工务局负责。二是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草埔污水处理厂配套河道改造工程拆迁许可证等前期工作。施工期间,粤宝路全线封闭管理。此项工作由区水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三是上述工程涉及的拆迁工作由布吉街道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2007年12月30日前完成。四是做好河道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工作。此项工作由龙岗交警大队牵头负责。五是做好河道改造工程项目弃土场的落实工作,做好弃土运输工作。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负责。

  (二)加强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1、加强水土流失的监督执法力度。此项工作具体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布吉河流域上游和南坪路两侧水土流失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26号)的要求执行。对凡未经市、区水务部门批准水土保持方案的工程,建设部门一律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已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要严格按方案设计要求实施,并将实施落实情况于2006年11月底前报水务部门;对未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由建设部门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并限定于200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流失治理计划。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区水务局、龙岗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以及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配合。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没有明确水土保持负责单位的水土保持工程,其水保方案的制定由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按各自辖区分别牵头负责,区建设局、龙岗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配合,区水务局督办。待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立项后,由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按各自辖区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2、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一是对流域内136家有生产性废水排放的企业,重点对其中25家日排污量在1吨以上主要污染源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工业废水治理设施,保证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污治理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业或者关闭,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布吉街道办配合。二是对无牌无证从事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加工活动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并对出租屋业主等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连带责任。此项工作由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按各自辖区分别牵头负责,区环保局、龙岗工商分局配合,2007年3月底前完成。三是对流域内餐饮、发廊等第三产业进行排查,对无牌无证的经营户依法予以查处、取缔。此项工作由区“清无”办牵头负责,区卫生局、环保局以及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配合,2007年3月底前完成。

  3、开展布吉河及其支流沿线垃圾(包括工业垃圾)专项执法大检查。结合布吉、坂田、南湾三个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开展垃圾专项执法大检查,尤其是加强对布吉河道干流及其支流沿线乱摆卖、乱向河道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大检查,重点是对餐厅、酒楼、饭堂、工业企业以及乱丢乱扔垃圾的居民进行严厉查处,严惩私自向河道倾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例,严惩一例,决不姑息,并建立垃圾执法检查长效工作机制。此项工作由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按各自辖区分别牵头负责,区城管局配合,2007年3月底前完成。

  4、对布吉河流域内的违法搭建和违章种植、违章养殖等坚决打击,严厉查处,及时清除。此项工作由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办按各自辖区分别牵头负责,区城管局、农林渔业局、龙岗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配合,2007年3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布吉河环境综合整治第二阶段中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正面舆论宣传。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半月将工作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书面送布吉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廖毅斌;电话:13715344991,传真:28538190)。

  (三)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布吉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重点对本方案部署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布吉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保证在200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二阶段整治任务。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倒查,实行问责处理。

  主题词:环保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政协办。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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