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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志》编纂进度的通报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企业,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志》编纂工作是按照省、市的部署并由省、市直接督办,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的工作。该项工作启动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近日,区史志办对各承编单位的编纂进度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除银行、证券、保险、移动等单位因没有落实牵头单位暂时未启动外,全区76个单位承担了修志任务,投入区志编纂的人员352人。各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其中有27个单位聘请了专门人员或确定专人编修志稿,有49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兼职搜集资料和编纂志稿。目前,大多数单位正在进行初稿编写和修改工作,预计9月进行部门评审,10月上交初稿;少数单位还处在搜集资料、志稿试写阶段,编修工作进展缓慢。现将各单位编纂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编修工作进展比较好的单位(24个):区委宣传部、纪委机关(监察局)、政法委、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局、建设局、计生局、统计局、农林渔业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路局、物流办(旅游局)、总工会、龙岗公安分局、龙岗规划分局、龙岗工商(物价)分局、社保基金龙岗管理处、龙岗街道、龙城街道、横岗街道、坑梓街道。上述单位重视修志工作,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有专门人员搜集资料和编修区志。志书初稿已多次修改,目前正在补充、修改和完善。经单位评审后,9月可上交初稿。

  二、编修工作基本符合要求的单位(39个):区委(府)办、组织部、统战部、区直属机关工委、民营工委、法院、人武部、经贸局、教育局、科信局、司法局、文体局、卫生局、审计局、环保局、城管办(城管行政执法局)、安监局、水务局、国资局、住宅局、区委党校、区新闻中心、城推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团区委、区妇联、总商会、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龙岗区国税局、龙岗区地税局、龙岗质监分局、龙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岗邮政分局、龙岗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平湖街道、坪地街道、坪山街道、大鹏街道、南澳街道。上述单位的修志工作有人负责,但修志人员还要兼顾本单位的工作,搜集资料和志稿编写任务完成得不够理想,资料搜集不全,初稿没有全面如实地反映本单位的工作业绩,与修志要求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继续搜集资料,补充完善初稿。

  三、编修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14个):区检察院、发展计划局、人事局、交通局、平湖物流基地开发服务中心(平湖物流基地办)、龙岗电信分局、龙岗盐务分局、龙岗区烟草专卖局、布吉海关、沙湾海关、龙岗交警大队、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布吉街道、葵涌街道。上述单位现在仍处在资料搜集或志稿试写阶段,编修工作时断时续。工作进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把区志编修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无专门编修人员,修志任务难以完成。

  根据市里提出的“区志初稿年底完成”的要求,各单位的志稿必须在10月以前送区史志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史志编纂工作,进展比较好和基本合格的单位要再接再厉,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修志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迎头赶上,保证本单位修志工作跟上全区的进度和符合质量要求。区史志办将在近期组织人员对修志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督查。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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