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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企业(公司),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各街道、各单位要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各级机关干部要深入基层,认真排查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解决好劳模、先进工作者、贫困居民和受灾群众等的生产生活困难;要认真落实对重点优抚对象、复员退伍军人及义务兵家属的各项照顾和优待政策;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维护和保障外来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精心安排好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安排好节假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坚决制止各类封建迷信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保障旅游市场良好的秩序,严厉打击坑害游客的行为;认真落实卫生责任制,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确保节假日期间基本生产生活资料、商品物资等充足的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

  三、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社会稳定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警惕性,及时掌握社会动态,严防恐怖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公共场所、关键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注重预防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体性集会、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流行病的传播;要认真吸取2004年春节期间我区发生的烟花爆竹事件的教训,严格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要加大对建筑工地、工矿企业、交通安全的管理,排查隐患,防止发生各类重大事故;要排查调处好人民内部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要认真部署做好“春运”工作。

  四、坚决遏制利用节假日时机抢建的行为

  各街道办事处要抓住节前有利时机,在全区进行“拉网式”检查;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一旦发现违建行为,要立即采取停水、停电、停工和扣留施工机械等果断措施,坚决遏制违法抢建行为,绝不允许利用节假日之机进行抢建。

  五、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电话:28905868,传真:28908000)。

  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纪律

  各街道、各部门要树立廉洁、勤政、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节假日期间一律不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严禁借节日之机乱发钱物和乱花钱;严禁领导干部和机关违纪收受钱财礼物;党员干部不准参加并要坚决抵制各种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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