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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劳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区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近期,我区接连发生了多起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罢工、上访、堵路等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为切实开展劳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把劳资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当前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街道和相关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组织专门力量,扎扎实实开展劳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排查调处

  各街道和劳动、建设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现在起立即对辖区所有用工企业、建筑工地年底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必须及时依法处置,坚决杜绝欠薪逃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社保部门要对参保企业进行一次大检查,督促制定、落实有操作性的交款措施,最大限度解决企业员工的社保问题。

  三、加强值班备勤,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落实情况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预警。一旦发生因劳资纠纷、社保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所在街道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置。对群众的正当诉求,要尽快答复解决办法,迅速平息事态。对堵塞交通的,要进行法律宣传,尽快疏通。对冲击党政机关和实施打、砸、抢、烧、堵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强取证,把握时机,依法果断处置。

  四、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到位

  把年底劳资纠纷排查调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事态扩大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近期我区各街道群体性事件情况通报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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