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项 |
49316 | 低温灭菌炉 | 台 | 1 |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 于2007年04月09日18时至 2007年04月29日09时30分期间登录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lg.szzfcg.cn)或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经营资格(具体以营业执照所注明的经营范围确定)。
5)投标人必须已获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6)所投产品配套试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7)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允许生产和使用的证明文件。
8)所投产品不得为已经或即将停产的型号,当招标方对此有质疑时,投标方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或承诺(制造商出具)。
9)所投产品或此产品的同一生产厂家的同类型产品必须在中国地区有销售业绩,并成功运行至今。
10)所投产品具有FDA或SFDA或CE认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11)所投产品在广东省内装机用户不低于20家。
12)投标人在深圳或广州地区必须有专业的维修工程师和维修点。
13)提供厂家或全国总代理商出具该套设备的售后服务和维修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