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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平冈中学图书采购(项目编号:LGCG2007048387)的补充说明

 

致投标人:
因招标文件制作的失误,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开标与评标”第27点“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的规定与本项目“评标信息”中确定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无价格)”相矛盾,现确认本项目的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以“评标信息”中的确定的评分方法为准,也即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并将“第五章开标与评标”第27点的内容更改如下:
27.1.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7.1.1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投标价格
27.1.1.1资格性检查,见26.4。
27.1.1.2符合性检查,见26.5。
27.1.1.3 针对第27.1.1.2条所述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7.1.1.4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委托招标金额作为授予合同价格的上限,在委托招标金额未得到追加之前,只对在委托招标金额内的投标进行评定。
27.1.1.5评标委员会同时将参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下一步评定。
27.1.2 综合评审
27.1.2.1 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27.1.2.2评比因素
 

序号

评比因素

权重

1

 

 

2

 

 

3

 

 

……

 

 

27.1.2.3加权计算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公式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A1×J+A2×S+…An×X);
J、S、……X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各因素满分均为100分;
A1 、A2、A3、...An分别是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An=1);
27.1.3定标原则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优惠比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优惠比率相同的,按所承诺的服务的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供应商的优惠比率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对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或承诺的优惠比率是否合理或是低于成本,评委会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
27.2 评标结果公示
27.2.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标结束后,将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 http://lg.szzfcg.cn/)上发布预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网上形式向我中心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
27.2.2 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实投诉的,将予以警告,降低其诚信级别;对提供虚假情况恶意投诉,扰乱政府采购工作,情节严重的,中心将报请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处罚情况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上公布。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07年8月30日上午9时30分。
 
其余事项维持不变,特此公告。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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