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办公家具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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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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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6203 |
办公家俱 |
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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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已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必须为注册资金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家具制造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本项目主要家具的能力(生产设备);
4)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生产基地;
5) 投标人必须为深圳企业或在深圳有合法的分支经营机构及售后服务机构;
6) 投标人必须提供ISO9000族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 主要产品提供至开标之日止有效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并且必须通过环保检测(即甲醛含量检测);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