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高级中学学生教师宿舍家俱采购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LGCG2007002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高级中学学生教师宿舍家俱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LGCG2007002611
  2.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高级中学学生教师宿舍家俱采购
  3. 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项

    53506

    学生宿舍设备

    1000.0

     

    53507

    教师宿舍设备

    60.0

     

  4. 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投标人注册咨询电话:89805900 - 3  89805300- 3), 于 2007年07月27日 18:00 2007年08月19日 14:30 期间从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5.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深圳龙岗区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 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投标人其投标资格无效。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为注册资金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家具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本项目主要家具的能力(生产设备);
    4)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生产基地;
    5)投标人必须为深圳企业或在深圳有合法的分支经营机构及售后服务机构;
    6)投标人必须提供ISO9000族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主要产品提供至开标之日止有效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并且必须通过环保检测(即甲醛含量检测);
    8)投标人应提供家具主要原材料清单(具体材料清单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二章)、质检报告。

    1)答疑事项:2007年08月07日 18:00 前将对标书的疑问在网上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在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中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
    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陆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已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登录“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8. 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1)若投标人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时已预交一万元网上注册保证金,参与本项目时无需再到我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
    (2)若投标人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时未预交网上注册保证金,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须到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一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事项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查询投标人注册办法。
    (3)投标人只有在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9. 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08月20日 14:30 (北京时间) 。
  10. 开标时间和地点:2007年08月20日 14:30 (北京时间)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_开标室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1. 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大楼2楼区政府采购中心215室
    邮政编码: 518172
    传真电话: 0755-28922822
    网上操作咨询: 28922185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07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