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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中医院金龙大客车竞价采购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LGCG2013030150)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协议》的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采购条目流水号

    品目

    规格/品牌/型号/计量单位

    数量

    最长交货期

    备注

    采购明细清单项

    25083899

    其他载客汽车

    详见采购需求。////辆

    1.0

     

    尽快采购。

     
  2. 供应商报价的办法和时间: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政府采购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3年09月26日至2013年09月30日期间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lg.szzfcg.cn),在网上报价。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是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2)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

      3)有工商营业执照;

      4)为本次投标报价货物的制造商或者有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5)有提供现货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4. 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13年09月26日 12:00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13年09月30日 15:00

  5. 付款方式:按龙岗区财政局规定 。
  6. 报价币种:人民币。
  7. 交货时间:按采购需求规定。
  8. 竞价响应承诺:供应商参与竞价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价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9. 项目的竞价内容若有答疑、修改或变更的,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会将答疑结果、相关的补充说明或补充公告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lg.szzfcg.cn)中公布,望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答疑、修改或变更情况。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登录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补充公告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成交原则:

      竞价有效期内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是指深圳工地地面交货价,包括:设备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技术培训及各种税费等(如果是经审批准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供应商应当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交货期是指签订合同开始至货物到达用户现场并完成安装的时间。 故障响应时间是指接到故障报告之后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

  11. 成交公告程序:本竞价采购系统是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采购系统按照成交原则自动评定,项目开标后,竞价系统将自动发送成交结果至采购单位,待采购单位确认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发布成交公告,并按规定发出《成交通知书》。
  12. 供应商诚信责任:

      12.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

      12.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

      (1)不具备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质及要求,仍然参与竞价投标;

      (2)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3)成交后又放弃成交资格;

      (4)未按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5)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

      (6)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7)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

      (8)恶意质疑投诉;

      (9)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

      (10)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12.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中,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将其行为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不诚信行为曝光台曝光,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3. 废标后续处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被废标以后,新的成交供应商的产生将按报价排序依次顺延或者重新组织竞价采购产生。
  14. 本项目所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
  15. 技术支持:如果网上操作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九楼 邮政编码: 518172 传真电话: 0755-89552499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89552611。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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