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级预算单位:
现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0〕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0〕60号)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