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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201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深龙财〔2009〕163号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财库〔2000〕10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龙岗区201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政府采购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人”)凡使用我区财政性资金采购我区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里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均应依法进行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

  (一)在本采购目录以内且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集中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本采购目录内符合非公开招标采购条件的采购项目可申报非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按照《深圳市实施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若干意见》(深财购〔2009〕5号)规定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送区财政局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审核同意,再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采购。其中,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目录》的进口机电产品,按照国际招标有关规定执行。

  (二)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分散采购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03〕16号)规定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三、属于下列情形的支出项目虽可归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由于其特殊性可由单位按自行采购管理程序组织采购。

  (一)带有垄断性质行业服务类采购项目,如通讯管网、煤气、天然气管道租用和维护、水电线路改造、邮政投递、公益性主流媒体广告和公告、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等。

  (二)特殊文化艺术品或宣传品的创作及制作。

  (三)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

  (四)活体动物采购。

  (五)公务出国中的境外推介洽谈、招商、会议、专题宣传、展览、宴请等,非本区组团的公务出国。

  (六)河道水库等水务工程抢险抢修(含停水检修)及抢险抢修所需材料、零配件采购,龙岗区外水源工程管理。

  (七)区(委)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指定召开的或指定由部门组织承办的大型会议、培训、演出等。

  (八)非公务用车使用的燃油及其他燃料的购置。

  (九)中央、省及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集中采购确定并指定唯一供应商的货物或服务项目。

  (十)属非政府独立产权,且物业管理主导权不属于政府机构的物业管理。

  (十一)区(委)政府确定的地方志、统计年鉴的出版发行。

  (十二)图书类项目中的外文图书、电子图书、教材(中小学教材除外)及配套教学辅助用书、中外文期刊。

  (十三)属具有唯一性的法定专业机构实施的特定中介服务类项目,如危房鉴定、强制性检验检测、考古鉴定等。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6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文件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我区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

  (一)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企业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

  (二)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和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关于二○○八年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通知》(深科信〔2008〕261号)确认的57家企业的122个产品(详见《关于印发<龙岗区200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深龙财〔2008〕133号),以及《关于二〇〇八年第二批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通知》(深科信〔2009〕19号)确认的149家企业312个产品(详见《关于补充2009年龙岗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深龙财〔2009〕78号)。

  (三)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公布2008年<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的通告》(深水务〔2008〕209号)所列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详见《关于印发<龙岗区200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深龙财〔2008〕133号)。

  (四)五洲龙客车系列产品,比亚迪汽车系列产品,TD数据卡系列产品。

  集中采购机构应加强内部培训,使采购工作人员全面掌握上述优先采购清单内容,并加强与采购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商,根据国家及我市关于优先采购的条件、原则和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好优先采购清单产品的采购工作。

  五、公务车加油、保险、公务印刷、会计、审计、法律中介服务项目,长期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可一定二年。物业管理、保安服务、履行职能的经常性维修维护服务项目、系统设备和技术项目后续经常性维修维护服务项目,长期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上一定三年,对个别特殊项目可专题研究确定合同履行期限。以前年度通过招标确定的上述服务项目到期时,可续签补充合同进行延期,其中:物业管理、保安服务、履行职能的经常性维修维护服务项目、系统设备和技术项目后续经常性维修维护服务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可自合同签订日起延满三年。

  六、本通知由龙岗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龙岗区201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龙岗区201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  号

目  录

说  明

采购限额标准

A

货物类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影
机、数码摄像机等

预算金额≥10万元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

包括空调、除湿机

同上

A0301099

其他电器设备

包括电视机、电冰
箱、洗衣机等

同上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含打印机、UPS电源等

预算金额≥10万元

A030205

复印机

 

同上

A030206

速印机

 

同上

A030208

投影仪

 

同上

A030209

扫描仪

 

同上

A030299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包括电话机、传真机、碎纸机等

同上

A0303

家具

   

A030301

办公家具

包括办公台椅、沙发、茶几等

预算金额≥10万元

A030399

其他家具

包括宿舍、食堂、教室等用具

同上

A06

物资

   

A0601

防汛物资

 

预算金额≥10万元

A0603

抗旱物资

 

同上

A0605

储备物资

 

同上

A0699

其他物资

 

同上

A07

专用材料

   

A0703

图书资料

 

预算金额≥10万元

A0704

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同上

序  号

目  录

说  明

采购限额标准

A10

专用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预算金额≥10万元

A1003

照排设备

 

同上

A1004

网络设备

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

同上

A1005

发电设备

 

同上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同上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同上

A10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同上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同上

A1011

工程机械

 

同上

A1012

园艺设备

 

同上

A1013

消防设备

 

同上

A1014

道路清洁设备

 

同上

A1015

警用设备

 

同上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同上

A1019

教学设备

 

同上

A1020

实验室设备

 

同上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同上

A1022

灯光、音响设备

 

同上

A1023

文艺设备

 

同上

A1024

体育设备

 

同上

A1027

电梯和起重机

 

同上

A1028

炊事设备

 

同上

A1029

锅炉

 

同上

A1099

其他专用设备

 

同上

A11

交通工具

   

A1101

汽车

   

A110101

轿车

 

采购标准:
排气量≤2.0升
金额≤25万元

A110102

越野汽车

吉普车

 

A110103

卡车

   

A110104

载客汽车

包括面包车、中巴、大巴等

 

A110105

专用汽车

   

A11010501

工程汽车

   

A11010503

消防车

   

A11010504

警车

   

A11010505

救护车

   

序  号

目  录

说  明

采购限额标准

A11010506

通讯和广播用车

   

A11010507

皮卡

的士头人货车

 

A11010508

洒水车

   

A11010509

道路清扫车

   

A11010510

垃圾车

   

A11010599

其它专用汽车

   

A110106

摩托车

 

预算金额≥10万元

A1199

其他交通工具

 

同上

A99

其他货物

 

同上

B

工程类

   

B0104

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

 

预算金额≥20万元

B0202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路灯灯杆、灯具

同上

B03

环保、园林、绿化工程

 

同上

B0301

节能、污水处理

 

同上

B09

修缮、装修、装饰工程

 

同上

B10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含所需设备

同上

B98

中央空调工程

含空调设备及工程

同上

C

服务类

   

C01

印刷

 

预算金额≥10万元

C02

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预算金额≥20万元

C0201

会计、审计、法律中介服务

 

预算金额≥10万元

C03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预算金额≥10万元

C04

维修

   

C0401

一般设备

包括系统设备和技术后续经常性维修维护服务

预算金额≥10万元

C0402

专用设备

包括系统设备和技术后续经常性维修维护服务

同上

C0403

建筑物

 

同上

C0499

其他维修

 

同上

C070301

车辆保险

 

预算金额≥10万元

C08

会议

 

预算金额≥10万元

C070302

车辆定点加油

 

同上

C10

物业管理

 

预算金额≥10万元

C99

其他服务项目

 

同上

  注:“采购限额标准”指同批次货物与服务的采购预算金额。采购单位不得将同批次货物与服务的采购项目进行故意拆分,将其拆解为限额以下,或者采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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