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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地毯式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记者近日获悉,深圳龙岗区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房屋安全使用信息管理档案,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按照鉴定结论进行治理。

  据了解,龙岗区此次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到2017年底结束,时间跨度较长。主要排查全区范围内的学校(包括幼儿园)校舍、医院医疗用房、交通场站、文化体育设施、福利慈善用房、大型商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公共活动场所房屋。重点整治在2000年以前建成、工程建设资料不齐全和未经审批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改变使用功能等三类房屋,并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进行治理。

  为有效推进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龙岗区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整治范围、方式、职责分工;印发了《深圳市龙岗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引(暂行)》,明确了房屋主体结构、围护结构及附属设施结构安全排查的要点,以及隐患的评级方法;组建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加固2个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确定了2家评审专业机构,积极组织开展鉴定报告评审,初步建立房屋档案。同时,龙岗区认真履行房屋安全管理职责,成立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应急处理等多项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属地管理和“系统、全面、不留死角”的原则,加强房屋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力度,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危险房屋整改工作档案,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察,指定专人定期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摘自2015年8月7日第02版《广东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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