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产安全 > 预警预防

排污许可证管理亟待规范

20163月,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各区环保水务局、新区城建局及市东深水源办共11个单位排污许可证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了稽查。此次稽查共抽取144家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进行核查,其中121家的污染源许可证存在问题。

  通过稽查,发现各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较为混乱,主要存在排污许可证副本基本情况及废水废气载明相关内容不完善、环评及实际生产有工艺废气产生但许可证副本未载明废气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执行标准等相关内容以及部分医院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等问题。支队已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稽查意见书,要求各单位根据《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善排污许可证内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市排污许可证的发放依法、规范、完整,切实使之成为污染源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