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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8号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因由】

  近年来,全国各地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故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当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高湿酷暑季节,发生职业中暑伤亡事故的风险较高。同时,随着夏季气温持续攀升,有机溶剂等有毒有害物质更易于挥发,因防范应对措施不足导致工作场所通风不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蓄积、浓度升高等危险因素增加,易导致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应引起重点关注。

  【预警内容】

  为切实做好我市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防控工作,有效减少各行业领域高温中暑及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市防范高温中暑及职业中毒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各区(含新区,下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切实把防暑降温和防控职业中毒作为高温酷暑季节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统筹组织、层层传导,督促各街道及相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防控措施,严防高温中暑及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一)强化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及防控职业中毒事故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和《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66号令)等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重点要强化四项措施:一是要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二是要落实有效的隔热、通风、降温等措施,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作业特点,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故的发生。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增强劳动者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切实加强职业中毒事故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制鞋、箱包制造、家具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电镀、印刷及冶金、机械等使用有机溶剂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督促使用含苯、1,2-二氯乙烷、正己烷等有机溶剂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通风排毒设施并开展定期维护,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持续落实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控设施有效运行,严防有机溶剂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住建、交委、水务、城管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物业管理、建设工程、市政、交通、水务、环卫等领域企业的安全监管,尤其是对于地下空间作业人员,必须强化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三)持续加大针对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企业开展防暑降温及防范职业中毒有关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执法范围,对防暑降温、防范职业中毒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本行业领域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为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及救治等医疗服务。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工会要指导各企业工会监督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及职业中毒防控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

  (四)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部署,采取针对性宣传教育措施,切实加大对防暑降温及防范职业中毒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体劳动者共同关注、共同防范中暑及职业中毒事故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及微信、微博等各类公共媒体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普及防暑降温、中暑急救和防范职业中毒等安全常识,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督促用人单位针对高温作业岗位劳动者,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及防暑降温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教育从业人员掌握预防中暑、安全施工及急救知识,切实减少高温酷暑季节中暑及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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