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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0号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因由】

  9月9日,江苏省苏州市一烧烤店发生一起液化气瓶泄漏引发的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引起较大社会影响。我市燃气安全形势同样不容乐观,9月10日,宝安区一出租屋租户在换装燃气瓶时因操作不当导致燃气泄漏,导致4人灼烧。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已发生涉瓶装燃气使用安全事故18起,造成3人死亡,45人受伤或身体不适,其中发生在住宅(出租屋)13起,占比达72.22%,发生在餐馆等“三小”场所5起,占比为27.78%。尤其是9月份以来,不到10天全市已发生3起燃气安全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庆生等市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强调要高度重视,加强预警和防范,遏制事故高发势头。随着秋冬季节邻近,燃气使用量将逐月上升,因使用不慎发生事故的风险较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管控措施,有效遏制涉燃气安全事故高发势头。

  【预警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减少涉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市防范燃气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各区(含新区,下同)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近期燃气安全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针对性部署排查同类问题隐患,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损失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居民燃气使用安全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末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必须牢牢抓住用户这个关键环节。各级住房建设等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特许经营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居民燃气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推行入户安全检查服务,协助用户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举一反三,持续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市内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针对近期燃气安全事故高发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分析研判,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高发势头;各区及住房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将餐饮场所列为安全监管重点对象,纳入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管理,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核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城管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销售黑煤气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行为人,坚决杜绝因黑煤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及各区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和消防巡查员、网格员等基层巡查力量,加大对出租屋及“三小”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各类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对于未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餐饮场所管理方建立燃气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并及时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切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督促餐饮场所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燃气安全使用指引进行操作,严防燃气泄漏引发爆燃事故发生。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出租屋楼长的管理优势,落实出租屋楼长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出租屋楼长加强对租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教育培训,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燃气意识。住房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燃气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燃气使用用户的安全指导,形成管理合力;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燃气瓶安全检测,杜绝不合格燃气瓶流入市场。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典型燃气爆燃事故案例,采取集中培训、发放宣传单、网格员入户宣传等形式,针对性地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警示餐饮场所管理方自觉强化燃气安全管理,落实相应防范措施;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制作用户安全用气指引,在送气过程中免费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进行安全用气宣传,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场所、进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气、用油等安全常识,增强燃气用户正确使用燃气意识,有效预防燃气事故发生;要大力宣传“12350”等安全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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