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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事故预警信息

  一、预警因由

  2017年6月20日11时30分左右,位于布吉街道布吉社区罗径街8号私宅201房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该私宅业主罗国鹏将拆除隔墙的工程发包给包工头曾桂平,曾桂平雇用的工人唐时铁在拆除卫生间隔墙时,由于违规作业,导致隔墙坍塌,倒塌的隔墙砸在唐时铁身上,经120到场抢救无效死亡。

  7月12日17时30分左右,龙岗区吉华街道泓亚光工业园污水处理房迁改项目工地(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9号)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一死一伤。项目工地现场有2名工人在搭建好的脚手架(约4米高)上准备进行安装雨棚作业,旁边一挖掘机在拆除污水处理房过程中不慎碰到作业的脚手架,导致脚手架坍塌,在脚手架上干活的工人刘春燕(男,45岁,湖南新化人)掉落至地面,当场死亡,另外一名工人刘海燕(男,43岁,湖南新化人)受伤,已经送往医院救治。

  8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五路时运达(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区报建工程)现场发现一起溺水死亡事故。施工方为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午10时30分左右发现施工方工人来游玩的一老乡朱绍平(重庆开县人,男,54多岁)在3号楼电梯集水井内溺水。施工方立即将朱绍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于12时3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3宗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宗为在建区住建局报建工程项目;1宗发生在项目工地施工工作过程中;1宗发生在居民物业装修过程中。

  二、预警内容

  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根据市安委办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特发布我区防范建筑施工事故预警信息。

  三、预警要求

  1、区有关单位要根据死亡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从源头构筑防范体系。住建部门作为建筑施工领域的主要监管部门,要在建筑工地管理、工程施工队伍管理、物业管理等领域安全工作中认真查找不足之处,牵头各街道办,针对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全力预防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私宅主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工程无大小,发包需谨慎。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施工单位要定期开展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从业人员的资格、在岗履职等情况,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4、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拓展宣传对象和宣传手段。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都要转变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对象,注重宣传效果,通过案例宣讲,用活生生的事实提醒广大从业人员,尤其是建筑施工人员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要采取灵活方式,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内容和不同形式的宣传。如对工程发包方,要以案例告诉他必须请有资质的队伍承包工程,否则发生事故后发包方同样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要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非法转移资质、违法挂靠的,要告诉他如发生死亡事故,被挂靠单位除了被追究责任,还要面临降级或吊销证照的处罚;对作业员工,要用事故案例制成展板、宣传册,用血的教训和温馨提醒,呼吁工人远离无资质施工队伍和非法违法工程,工作中主动做好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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