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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4月17日下午,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流程调研座谈会,就政府投资管理项目管理流程进行交流探讨。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朝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钦星参加座谈会。

  据悉,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完善基本建设程序,区人大常委会特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开展此次调研。通过此次调研,了解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流程及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区政府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提高政府投资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此项工作,区发改局等相关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流程的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勘察设计、建设实施和竣工移交等五个阶段进行了全面调研,编制出台了《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具体体现为:总投资30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的预算标底审计不再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中必经环节,造价管理机构在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中进行抽查和监管;简化建设工程招标前置条件,对已取得前期计划立项批复的项目,招标人可先行办理招标手续;施工许可(交通、水利工程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桥梁、隧道、地下通道、煤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工程除外),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标底邀请书)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及招标文件备案合并办理时,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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