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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龙岗区2018年改革计划》

  5月16日下午,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近期中央、省委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有关会议的主要精神,审议通过《龙岗区2018年改革计划》等议题,部署龙岗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要求为引领推进改革工作,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制约全区、全市发展的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破题,以抢跑的姿态,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龙岗区委书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勇主持会议。龙岗区区长、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戴斌,区委副书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延奎等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等主要精神,审议通过《龙岗区2018年改革计划》等。《龙岗区2018年改革计划》确定了今年15个重点改革项目,包括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构建社会治理创新公益圈改革等,涵盖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社会管理、民生事业、党的建设等多个领域。

  张勇强调,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按照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谋划和推进改革,把蕴含其中的改革精神、改革部署、改革要求学懂弄通做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制约全区、全市发展的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破题。

  张勇指出,要坚持以“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要求推进改革工作,龙岗作为深圳东部中心、重要发展极,有能力也应该有担当为深圳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贡献。要对照全市的改革目标和要求,马上抓落实,以抢跑的姿态,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张勇要求,要全面加强党委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区领导要领取改革任务,积极参与改革部署,定期研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各牵头部门“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加强改革项目筹划、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与上级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改革试点,不断扩大龙岗改革影响力。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龙岗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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