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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首批100个“区内通办”事项出炉

  近日,龙岗区再次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依托统一申请受理平台,开通邮政速递物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首批推出了100个政务服务“区内通办”事项。

  龙岗区首批100个“区内通办”事项中,含网格办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签订、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房屋转租登记等9大服务事项;含科技创新局,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扶持、技术转移交易激励等33项服务事项;含民政局深圳市敬老优待证办理等3项服务事项;含人力资源局就业见习补贴、创业场租补贴等22项服务事项;含卫生计生局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城镇非职工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等6项服务事项;含残联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残疾人自主创业启动资金扶持等27项服务事项。

  100个“区内通办”事项中,龙岗市民可选择龙岗区内同一层级任意相应服务大厅(服务点)进行跨街道或跨社区就近办事,比如群众可以在龙岗区任意街道办理房屋租赁信息备案、又或者可以在龙岗区任意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办理深圳市敬老优待证,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区,市民办事不出街”。

  据悉,龙岗市民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申报:一是前往龙岗区任意街道大厅或社区大厅窗口申报,二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在预审通过后可通过邮递方式寄送纸质材料或带着纸质材料到相应大厅办理,三是通过邮寄等方式进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需再到大厅。业务完成办理后,居民群众可选择在所办理业务的所属层级的大厅窗口自取,也可选择在配置了本事项的任一大厅窗口自取,又或者由事项审批所在大厅直接通过邮政速递寄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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