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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德峰纸品厂北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深龙审通〔2014〕195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7月8日至2015年8月13日,对布吉德峰纸品厂北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布吉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工程结算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布吉街道甘坑社区,边坡长144米,高5至32米,坡度40至70度。本工程采用“锚杆+格构梁”方式对边坡进行加固处理,并完善坡面绿化及排水系统。根据深龙发改〔2010〕1455号文件,该工程计划总投资为294.59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

  该工程建设及报审单位均为布吉街道办,工程设计单位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由布吉街道办通过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深圳市诚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 703 079.63元。工程于2012年3月开工,2012年11月竣工。经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布吉街道办及深圳市永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报审造价2 861 440.40元,经审计,审定造价2 213 952.44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 854 751.51元),核减造价647 487.96元,核减率22.63%。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布吉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入本工程建设资金1 36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报审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完整,能够反映本工程的建设过程。在财务管理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647 487.96元。主要原因是:

  1.因送审结算锚杆支护单价未按规定采用中标清单单价,核减建安工程造价539 137.56元;

  2.因计费基数等调整,核减工程勘察费63 261元、变形监测费21 692.80元、工程监理费18 708.07元、结算审核费3 405.25元、散装水泥基金1 283.28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该工程于2012年11月竣工,直至2014年5月, 布吉街道办才将该工程竣工决算报送审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647 487.96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造价647 487.96元予以调减,以审定造价2 213 952.44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应严格执行《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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