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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2020至2022年市政道路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龙岗区审计局对深圳市龙岗区2020至2022年市政道路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龙岗区道路网规划建设部署情况

  2019至2021年,为进一步改善龙岗区交通微循环、缓解片区交通拥堵,根据路网完善需要和辖区居民的诉求,计划打通道路项目47项,其中在建28项、前期19项。

  2021至2023年,为了加快形成快速通达、干支协调的高品质道路网体系,加快构筑道路网的“60、30、10”交通时间圈,龙岗区开展道路网三年攻坚行动,总体目标是在攻坚期内,力争将次干路及以上道路密度由3.0公里/平方公里提升至3.4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二)龙岗区市政道路建设情况

  2020至2022年,龙岗区政府投资市政道路项目合计153个。其中:已完工项目78个,在建项目53个,处于前期阶段项目22个。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龙岗区各职能单位根据道路网规划部署,按照“完工一批、开工一批、谋划一批”滚动推进的工作思路,2020至2022年期间,累计建成道路项目78项,进一步完善了道路网结构,切实提升了周边区域居民的出行效率,服务了重点区域开发、重大产业落地和重要民生事业发展需求,推动龙岗区道路体系快速发展。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攻坚目标的制定,前期调查不够充分,未充分评估其面临困难及解决时间,导致项目建设难以按计划落实。

   2.部分攻坚项目考核未结合路网攻坚总体目标进行动态调整,未能助力提升路网密度。

   3.部分项目未按项目策划生成要求编制前期工作成果文件并申报至多规平台开展空间论证,存在因空间论证不充分而未能推进项目快速落地的情形。

  (二)工程建设及投资控制方面

   1.龙翔大道东延段等3个项目软基换填存在偷工减料行为,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缺失或不真实;中心城15号路南段等2个项目设计变更依据不充分、内容不实。

   2.福学路现场实际与勘察设计描述不符,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复勘并调整设计方案;蛇岭-坪地中心路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不完善,工程预算编制不准确,现场施工监管不到位,存在财政资金损失风险。

   3.轨道沿线五和大道等道路品质提升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未仔细研判合同风险包干项,对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的风险包干费用应扣减未扣减。

  (三)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施工招标定标规则存在漏洞,招标人对投标单位承诺不实的问题缺乏管控,未能研判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理性,对中标人投标承诺不实的内容予以择优得分。

   2.如意路南延工程监理合同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承包范围与招标范围不一致,违规增加合同承包内容,由此造成监理承包单位违规转让相关监理业务。

   3.大运枢纽段下沉工程等4个项目招标清单土石方外运单价捆绑不同动力源泥头车组合计价,未约定土石方外运车辆据实结算的条款,存在财政资金损失风险。

   4.香山路等7个项目施工中标单位均为同一家,存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兼职的情形。

   5.富安东路等3个工程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未落实工程变更造价监管责任,导致相关项目19项设计变更造价偏差率超5%。

  (四)项目建成后管理方面

   1.辅歧路东段等30个项目完工后移交管养不及时,其中22个项目建成后超过1年仍未完成移交,移交前的道路设施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道路变相成为“停车场”。

   2.区建筑工务署有10个项目已实物移交至相关管养单位,但未依据竣工财务决算完成产权移交和固定资产转出账务处理,导致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2.48亿元。

   3.区财政投资综合管廊产权单位和运营管理单位尚未明确,综合管廊建成后将面临移交问题,管廊使用存在权责不清、管理模糊等问题。

   4.部分已交付使用但尚未竣工决算的项目未按暂估价值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平均滞后时长410天,涉及金额4.56亿元;新布村道改造工程未根据竣工决算金额调整固定资产暂估价值,涉及金额384.42万元。

  四、审计调查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龙岗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政策执行力,推动规划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1.加强前期调查研究。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应科学合理确定规划目标任务和项目建设周期,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方案,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得到落实。

  2.夯实建设主体责任。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对照专项规划的目标要求,倒排时间,细化节点,全力推动,确保按要求的目标完成。同时各街道办强化征拆主体责任,按照道路项目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征地拆迁并向建设主体移交施工面。

  3.优化项目策划生成程序。区发展改革局应严格落实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工作要求,在前期充分研究论证项目落地条件,明确工程项目建设可行性,充分利用多规平台,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在审批过程中主动指导、协同推进、形成合力,提高审批效率。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规范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区建筑工务署和各街道办应完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内控制度,优化招标文件和定标方案相关实施细则,加强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管理环节的监督,通过交叉监督、落实合同条款审核责任制等形式,强化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权力制约。

  2.增强项目投资控制意识。区建筑工务署和各街道办应根据本次审计发现的现场管理和投资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清理可能存在的资金损失风险;同时加强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加大对服务单位的监督力度,对服务单位提供成果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严格把关,严控设计变更,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三)加强项目建成后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绩效。

  1.强化交通道路设施监管职能。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应及时理顺道路产权移交流程并明确移交程序和要求,明确非路网规划道路设施管养责任单位,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道路设施移交管养和资产移交工作。

  2.加强项目验收移交管理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区建筑工务署和各街道办应及时移交道路设施实物和产权,做好移交前的道路维护和路政管理协调工作,做好已交付使用的公共基础设施转固工作。

  3.落实综合管廊监管职能。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牵头研究确定我区政府投资综合管廊产权及运营单位,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确保综合管廊使用安全。

  五、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被调查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一是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认真梳理龙岗区道路建设计划,按照“抓重点,保续建”的工作思路,结合当前实际财政情况以及各项目存在问题,组织编制了“畅达龙岗”双年行动方案并提请区相关会议审议,大力推动在建项目完工,助力提升龙岗区道路网密度。

  二是区发展改革局发文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新建、改扩建项目以及建设规模或者功能调整的改建、扩建项目在立项前通过项目地图系统按要求开展空间论证,并协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研究开发我区项目地图系统可研阶段空间详细论证功能。

  三是区住房和建设局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积极与市、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综合管廊移交路径,并就管廊移交运营问题上报区领导会议协调推进,加快明确我区综合管廊产权和运营管理单位,着力解决管廊建设管理工作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区建筑工务署和各街道办根据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认真剖析、逐项整改,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和实施细则,及时调减了未实施的工程造价,减少财政资金损失,并对造成相关问题的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责任单位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履约处罚;同时采取措施加强移交前的道路管理,及时完善相关道路移交资料并申请移交,持续推进道路移交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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