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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2019年度星级养老机构63家

  自2017年起,广东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部署开展为期4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是全面推动养老机构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的重要抓手。2019年,广东省民政厅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全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经过规定程序,近日,评定2019年度星级养老机构63家,其中,五星级养老机构12家、四星级养老机构19家、三星级养老机构13家、二星级养老机构14家、一星级养老机构5家。

  据了解,广东养老机构星级评定采取申报评审制度,是否申报由机构自行决定。星级养老机构依照《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评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有效期为3年。根据技术规范,养老机构质量评价的基础指标满分1000分,评价指标不仅重视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也注重服务质量等软件考核。评分大项包括设施设备、生活照料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护理安全、行政管理等。评价结果采用星级制,划分为五个星级:五星级应达到评价报告综合分数800分(含)以上、四星级700分(含)以上、三星级600分(含)以上、二星级500分(含)以上、一星级400分(含)以上。

  自开展星级养老机构评定工作以来,广东各级民政部门及养老机构高度重视,把创建星级养老机构作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3年来,通过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星级养老机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更多养老机构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养老机构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广东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评定为星级的养老机构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作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要强化星级养老机构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要引导乡镇敬老院积极参与星级创建活动,争取评上星级的养老机构数量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努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名单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

  • 附:《2019年度广东省评定为星级养老机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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