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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7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潘保军同志主持召开与党组书记吕海茵同志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潘保军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吕海茵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区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区人力资源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区人力资源局其他处级干部、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干部及有关基层同志,区政协特约监督员,企业代表列席会议。

  潘保军同志强调,区委此次部署对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人力资源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区人力资源局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区人力资源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吕海茵同志表示,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局党组进行专项巡察,不仅是对人力资源局资金管理的巡察,更是对人力资源局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验。人力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迎接专项巡察。把接受区委的巡察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全面检验践行群众路线成效的机会、一次强力推动人力资源工作发展的机会,积极主动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二要全力支持、主动配合,与巡察组一道实现专项巡察的应有成效。要把此次巡察作为梳理本局、本职工作以及推动各项工作更加完善的契机,自觉诚恳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三要虚心接纳意见、踏实整改问题,推动龙岗人力资源工作精进有为。要虚心接纳巡察组的意见建议,真诚听取巡察组的监督意见,严肃对待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并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坚决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166255064,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27号区人力资源局办公楼809室(注明区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518172。同时,在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27号区人力资源局和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设置了巡察组专用联系信箱,信箱位置均在一楼大堂电梯侧消防梯间内,欢迎大家随时与巡察组联系。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规定,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人力资源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在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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