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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山街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我办接到“深圳市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案件,反映你街道:

  一、大康路28号—6数控细孔放电加工,该店面内两瓶工业气瓶未设置防倾倒固定装置,一处电源盒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

  二、大康路14号—1精雕机钻攻机,该店面内一处电源开关盒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

  三、大康路6号横岗金兴五金建材,该公司建材存放区三瓶工业气瓶在室外暴晒,未设置防晒安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四、山子下路349—3号尚车起床美容中心,该店面内一处电源开关盒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

  请贵办迅速组织核查,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前函复我办。

  回复内容:贵办转来的编号为深龙安办转〔2021〕205号函已收悉。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规定和部门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群众举报事项依法核实查处。经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安全办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已督促相关负责人将隐患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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