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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督办南湾街道及时查处35千伏上深线安全隐患

  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致函龙岗区安监局,反映南湾街道金鹏物流园的部分仓储建筑雨棚,建在上深线31#-32#塔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且线行下长期停放大量货车并有大量人员活动。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5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线路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实施安全的物品”的规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形成了重大安全隐患。

  区安监局立即督办南湾街道办,要求其迅速组织核查,及时消除隐患。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会同东深水源办、金鹏物流园物业管理处进行实地核查。经现场核查,确定金鹏物流园部分仓储涉嫌违章搭建的雨棚在高压线保护区内,但该部分仓储雨棚年代较久远,属历史遗留问题。南湾街道办已协调东深水源办、金鹏物流园共同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开展专项整治。目前,清理工作已结束,隐患已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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