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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公安分局消防监管大队强力整治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11月25日,区安委办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平湖街道协丰万佳科技公司D、E、F、G等 4栋厂房均使用彩钢板装修,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区安委办立即转办龙岗公安分局消防监管大队,龙岗消防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前往协丰科技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D、E、F、G等4栋厂房确实使用彩钢板(夹层为泡沫)进行装修和分隔,不符合消防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龙岗消防大队立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目前,安全隐患已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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