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集体产权交易行为,促进社区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3年实施以来的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及各单位各街道相关意见,我局修订出《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7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截止征询结束之日即2020年9月4日,共收到3条意见,经研究,我局均予以部分采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