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我区城中村综合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城中村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中村管理科学化、标准化、长效化、精细化水平,打造安全、干净、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龙岗区城中村综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就《龙岗区城中村综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19年7月5日至8月4日
二、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箱:srglk2017@lg.gov.cn
(二)邮寄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中路2号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管理科。收件人:雷敏玲,办公电话:84879068。
(三)传真:84877312
附件:《龙岗区城中村综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