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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发布一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结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工作水平,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19年10月,龙岗区司法局组织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11月,龙岗区司法局根据初步清理结果形成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发布一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社会公众参与,龙岗区司法局于2019年11月14日将上述两个《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截至11月28日征询结束之日止,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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